“第三条【tiáo】 我省各【gè】类企业【yè】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体经济组织等用【yòng】人单位【wèi】(以下【xià】统【tǒng】称用人单位)以及自由职【zhí】业者参加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人才职称评审,适用本办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