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级职称

职称评审  >   高级职称频道
职称 主页

2024年建筑副高级【jí】职称【chēng】申【shēn】报条【tiáo】件:工程监理专业建筑工程师职称【chēng】报【bào】考条件

职称证

评审标准:以习近平【píng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【huì】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【de】决定【dìng】性意【yì】义【yì】,树牢【láo】“四个【gè】意【yì】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【jué】做到“两个维护【hù】”,应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【shí】和专业技术知识,具有跟踪【zōng】本专业科技发展【zhǎn】前沿水平的【de】能力,熟【shú】练运【yùn】用本专业技术【shù】标准【zhǔn】和【hé】规程,在相关【guān】领域取得重要成【chéng】果。长期【qī】在本专【zhuān】业一线【xiàn】工作,工【gōng】作业绩突【tū】出,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,能够解决复杂工【gōng】程问【wèn】题,取【qǔ】得了较【jiào】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在指导、培【péi】养【yǎng】中青年学术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【yòng】,有培养和指导【dǎo】工程师工【gōng】作的能力。

建筑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

建筑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(一)深入【rù】学习贯彻习【xí】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遵守【shǒu】中华【huá】人民共和【hé】国宪法【fǎ】和法律法【fǎ】规。

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。

(三)热爱本职工作,身心健康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
(四)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。

(五)具备博士【shì】学位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【zhuān】业技术工作满2年【nián】;或【huò】具【jù】备硕士学位或第二【èr】学【xué】士学位,或大学本【běn】科学历,或学士学【xué】位,取得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师职称【chēng】后【hòu】,从【cóng】事本【běn】专业技术工作【zuò】满5年。技工院校毕【bì】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。

三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(能力)条件

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【zuò】为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项目完成人承担省(部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或【huò】省(部)级科研项目1项市(厅)级科研项目2项以【yǐ】上;承担国家、省(部)级标【biāo】准、规范和【hé】规程1项以上,并【bìng】经【jīng】过专家评审【shěn】和成【chéng】果验收【shōu】。完成【chéng】省(部)级城乡规划【huá】科研项目2项以上,或完成市(厅【tīng】)级城乡规【guī】划科研【yán】项目【mù】3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作为主要完成人【rén】完【wán】成国家、省【shěng】(部)级标准、规范和【hé】规程2项以上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人编【biān】制完成行业或【huò】地方标准2项以上,并通过省【shěng】(部)级业务主管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批准实【shí】施【shī】。

3.作为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负【fù】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完【wán】成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、(地级【jí】)的区域规划、20万人口【kǒu】以上的城【chéng】市总体规划2项以上,主持编【biān】制完【wán】成20万人【rén】口以【yǐ】下城【chéng】市总体规划3项以【yǐ】上,或规模【mó】与之相当的单独编制的县域城镇体系规【guī】划、开【kāi】发区、园区总体规划【huá】。

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参加编制完【wán】成跨市域的【de】城【chéng】镇【zhèn】体系规【guī】划1项【xiàng】、20万人口以上【shàng】的城【chéng】市总体【tǐ】规划【huá】3项以上;参加编制完成20万人口【kǒu】以下城市总体【tǐ】规划【huá】3项以上,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单独【dú】编【biān】制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、开发区、园区总体规划。或作【zuò】为主要完成【chéng】人参加编制完成跨市域【yù】(地级)以上的区域【yù】规划3项以上【shàng】、20万人口以上【shàng】的城市总体规划【huá】2项以上。

4.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【yào】负责人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主持【chí】编制完成【chéng】20万人口【kǒu】以上总体城市设计2项以上或【huò】详细城市设计1项以上;20万【wàn】人口以下总【zǒng】体城市设计3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或【huò】详细城市【shì】设【shè】计2项以上。

作为主要【yào】完成【chéng】人编【biān】制完成20万人口以上总体城市设计3以上项或详细城【chéng】市设计2项以上【shàng】;20万【wàn】人口以下总【zǒng】体城【chéng】市【shì】设计4项以【yǐ】上或详细城市设计【jì】3项以上。

5.作为项【xiàng】目主要负【fù】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或主持【chí】完成省级及以【yǐ】上风景名胜区、自【zì】然保护区、旅游区、文物古迹历【lì】史街区或历史文化名城(名镇、名【míng】村)专项规划3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20万人口以上城市【shì】的【de】公用共设施、城市交通【tōng】、公共管理【lǐ】和服【fú】务设施规划3项,100公【gōng】顷以上的【de】风景【jǐng】园【yuán】林【lín】规划1项以【yǐ】上,或【huò】其他专项规划5项以【yǐ】上。

作为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主要完成【chéng】人参加【jiā】编制完【wán】成省级以上风景区、自然【rán】保护【hù】区【qū】、旅游区、历史街区和【hé】历史【shǐ】文化名城(名镇【zhèn】、名村)专项规【guī】划3项以上;或20万人口【kǒu】以上城市公用【yòng】设【shè】施【shī】、城市交通、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规划5项以上,100公【gōng】顷【qǐng】以上的【de】风景【jǐng】园林规划2项以上,或其他专项规【guī】划6项以【yǐ】上。

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专业负责人组【zǔ】织或主持完成【chéng】规模20万人口以下【xià】城市或【huò】镇县城总体规划【huá】或县域城镇体系规划3项以上,或规模与之相当的【de】开发区、园区总【zǒng】体规【guī】划。

6.作为项目主要负【fù】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【zhī】或主持完成5平方公里用【yòng】地【dì】以上控【kòng】制性详细规划3项以上,经规划【huá】部门组织评审【shěn】并经政府批准;或10公【gōng】顷以上的建设工【gōng】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【guī】划【huá】5项以【yǐ】上(含居【jū】住【zhù】小区【qū】规划、片区规划和街【jiē】区环境【jìng】景【jǐng】观规划、工业用地【dì】规划等【děng】),并经过部【bù】门审定通过。项目主管行政部门组织评审通【tōng】过【guò】。

7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【guó】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执业资格【gé】证书,且注册在【zài】本申报单位。

(二)从事建筑【zhù】工程【chéng】(建筑设计、建筑施【shī】工、工程监【jiān】理或项目管【guǎn】理、岩土【tǔ】工【gōng】程、安装工程、装【zhuāng】饰装修)工作的工程技术人【rén】员,具【jù】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【jí】科研项目【mù】,或【huò】省(部)级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项目2项以上,或省(部)级科研项目1项【xiàng】和市【shì】(厅【tīng】)级科【kē】研项目2项以上,并【bìng】通过业【yè】务主【zhǔ】管部【bù】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【qǐ】草人【rén】编制完成行业或地【dì】方【fāng】标准2项以上,并【bìng】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【shí】施【shī】。

3.作为【wéi】主要技术【shù】负【fù】责人推广应用新【xīn】产品、新结构、新技术、新【xīn】工艺3项以上,并【bìng】通过省【shěng】级以上专业主管【guǎn】部门验收【shōu】认可【kě】。

4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家【jiā】相关【guān】专业或相【xiàng】近专业(一级【jí】)执业资【zī】格证书,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。

5.从事建筑设计【jì】、建筑【zhù】施工、岩土工程【chéng】、安装工【gōng】程、装饰装修工作的【de】工程技术人员,按专业分【fèn】别具备以下条件中的【de】一条:

①建筑设计:作为主要负【fù】责人或技术(专业)负责人主持完【wán】成3项大【dà】型工程项目或【huò】4项中型以【yǐ】上工程项【xiàng】目的设计【jì】;

②建筑施【shī】工、监【jiān】理及项目管理:作为【wéi】项【xiàng】目经理(总【zǒng】监理工程师、项目【mù】经理):作【zuò】为项目经【jīng】理或【huò】技术(专业【yè】)负责【zé】人主持完成1项【xiàng】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【huò】2项以上二级房【fáng】屋建筑工程项目的【de】施工;

③岩【yán】土【tǔ】工程(岩土勘察、设计、测试【shì】、治理,水文地质勘察,建设项目水资【zī】源论证,地质灾【zāi】害【hài】危险性评估,地【dì】质灾【zāi】害治理工【gōng】程勘【kān】察、设计和施工,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【jìng】地质【zhì】调查等):作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【rén】或技【jì】术(专业)负责【zé】人【rén】完成3项大型或4项【xiàng】中型工【gōng】程;

④安【ān】装【zhuāng】工【gōng】程(管道、钢结构、工业【yè】设【shè】备【bèi】、起重运输、工业电气仪表等):作【zuò】为项目经【jīng】理【lǐ】或技术(专【zhuān】业)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以【yǐ】上一级机电安装大型工程或2项以上二【èr】级机电安装中【zhōng】型工程项目的施工;

⑤装饰装修:作为【wéi】项目【mù】经理或技术(专业)负责人主持完成【chéng】2项一【yī】级房【fáng】屋建筑【zhù】工程或3项以上【shàng】二级【jí】房屋建【jiàn】筑工程项目装饰装修【xiū】的设计和施工。

(三)从事建设工【gōng】程管【guǎn】理(质量监督【dū】、安全监【jiān】督【dū】、招标【biāo】代理、工程测量、质量检测、工程造价管【guǎn】理)的工程【chéng】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【tiáo】件中的一【yī】条:

1.作为科研【yán】项目完成【chéng】人完成国家级科【kē】研项目,或省(部)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2项以上,或省(部【bù】)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1项以【yǐ】上和市(厅【tīng】)级科研项目2项以【yǐ】上,并通过【guò】业务【wù】主【zhǔ】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【yàn】收或评价【jià】。

2.作为主要【yào】起【qǐ】草人编制完成行业或【huò】地方标【biāo】准2项以上,并通过省【shěng】(部)级【jí】业务主管部门批【pī】准实施。

3.作为【wéi】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【guǎng】应用新产品、新结构、新技【jì】术、新工【gōng】艺【yì】3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通过省级【jí】以上专业主管部【bù】门验收认【rèn】可【kě】;

4.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【zhuān】业或相近专业(一【yī】级)执业【yè】资格证【zhèng】书,且注【zhù】册在本申报【bào】单【dān】位。

5.从事质量监督、安【ān】全监督【dū】、招标代理等工作【zuò】的【de】工【gōng】程技术人员:作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

负责人【rén】完【wán】成5项以上【shàng】一【yī】级房【fáng】屋【wū】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,或10项以【yǐ】上二、三级房屋【wū】建【jiàn】筑工程或市【shì】政公用工【gōng】程建设【shè】工程的质【zhì】量监督、安全监督、咨询、招投标等工作;从事工程【chéng】监【jiān】理、项目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:作为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【xiàng】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【chéng】或市政【zhèng】公【gōng】用【yòng】工程建【jiàn】设工程,或3项以上二【èr】、三级【jí】房【fáng】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【jiàn】设【shè】工【gōng】程的【de】监理、项目【mù】管理工作。

6.从事工程测量、质量检测(监测)的工程技术人员,作为专业技【jì】术负责人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一级【jí】房屋建筑工【gōng】程或【huò】市政公用工【gōng】程建【jiàn】设工程项目【mù】5项以【yǐ】上,或二【èr】、三级【jí】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【gōng】程项目8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的工程测【cè】量【liàng】、质量检测(监测【cè】)工作。

7.从【cóng】事建设工【gōng】程造价的编【biān】制【zhì】与审【shěn】查、建设工程造价计【jì】价依据和计价标准(规范、规程、规【guī】则)的编制与审查【chá】工作的工程造价技术人【rén】员,具【jù】备【bèi】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①作为技术【shù】负【fù】责人【rén】或专业技术人员【yuán】,承担过一类建筑【zhù】工程建设项目3项以上,或二、三类建【jiàn】筑工程建设项目5项以【yǐ】上的工程造价确【què】定的编制和审【shěn】查【chá】;

②作为【wéi】编制人员【yuán】或作为专业技【jì】术人员,主持或参加过全国统一、省(区、市【shì】)、行业【yè】工【gōng】程造价【jià】计价依【yī】据以及国家或地方【fāng】计【jì】价【jià】标准【zhǔn】(规范、规程、规则)的编制(审查【chá】)和管理(以【yǐ】工程造价计价【jià】依据【jù】和【hé】国家或地方计价标【biāo】准发布的名单为准);

③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人员【yuán】,主【zhǔ】持【chí】并负责【zé】编审本地区新技术【shù】、新工艺、新产【chǎn】品3项以上补充计价依据【jù】并发布执行。

(四【sì】)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公用事业【yè】(给排水、燃气、供【gòng】热、污水和垃圾【jī】处理)工程的科研、规划、设【shè】计、施工、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【jì】术人员【yuán】,具备下列条件中【zhōng】的一条【tiáo】:

1.作【zuò】为科研项目【mù】完【wán】成人【rén】完成【chéng】国家级【jí】科研项目,或【huò】完【wán】成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2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【huò】省(部)级科研项目1项和市(厅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【guò】业【yè】务【wù】主【zhǔ】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【wéi】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编制【zhì】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【xiàng】,并通过省(部【bù】)级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项【xiàng】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主持完成3项大【dà】型或4项中【zhōng】型【xíng】以上,或作【zuò】为专业负责人【rén】完成4项大型或5项中型以【yǐ】上工程项【xiàng】目的【de】规划设计【jì】或施工管理工作。

4.担任公用【yòng】事业生产运营【yíng】大型企业【yè】生产技术负责人工作【zuò】5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生产技术连续工作10年以【yǐ】上,或【huò】在中【zhōng】小【xiǎo】型企业担任生产技【jì】术负责人7年以上或从事【shì】本专【zhuān】业生【shēng】产技术连续工作10年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无重大责【zé】任【rèn】事故(包【bāo】括质量、安全、设备)。

5.依法取得国家【jiā】相关专业或相【xiàng】近专【zhuān】业(一级)执业【yè】资格证【zhèng】书【shū】,且注册【cè】在本申报单位。

(五)从事【shì】市政工程(道【dào】路、桥梁、交通与照【zhào】明)科【kē】研、规【guī】划、设计、施工、管【guǎn】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【shù】人员,具【jù】备下【xià】列条件中的一条【tiáo】:

1.作【zuò】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【wán】成国家级【jí】科研项【xiàng】目,或完成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2项以

上,或省(部【bù】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【mù】1项和市(厅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【guò】业务【wù】主管部【bù】门组【zǔ】织的鉴定或【huò】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编【biān】制完成行业【yè】或【huò】地方标准2项,并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【mén】批准实【shí】施。

3.作为【wéi】项目主【zhǔ】要负责人【rén】或【huò】技【jì】术负【fù】责人主持完【wán】成20万人口以上城市道路交通【tōng】规划;或【huò】交通工程设计3项以上划。

4.作为项目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负责【zé】人或【huò】技【jì】术负责人主持【chí】完成【chéng】2项以【yǐ】上大型或4项以上【shàng】中型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【xiàng】目的设计【jì】、施工,或作【zuò】为专业负责人参加完成4项以上中型以上桥梁【liáng】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。

5.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城市道路【lù】、桥梁、照明养【yǎng】护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6项以上的独【dú】立【lì】维【wéi】护工【gōng】程,且【qiě】在养护管理【lǐ】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,负责的设施完好【hǎo】,未【wèi】出现【xiàn】安全事故。

6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【guó】家相关专【zhuān】业或相近专业(一级【jí】)执业【yè】资格【gé】证书,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【wèi】。

(六)从事风景园林科研、规【guī】划、设计、施工、养护【hù】管理工作的工程【chéng】技术【shù】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【de】一条:

1.作为【wéi】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【jí】科研【yán】项【xiàng】目,或完成省【shěng】(部【bù】)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2项以上,或省(部【bù】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1项【xiàng】和市(厅【tīng】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【tōng】过业务主管部门组【zǔ】织的【de】鉴【jiàn】定或验收或评价【jià】。

2.作为【wéi】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编制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行业或地【dì】方标准2项,并通过省【shěng】(部)级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批准【zhǔn】实施。

3.作为项目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负【fù】责人【rén】或技术负责人完成国家级风景【jǐng】名【míng】胜区规划1项以上,或省、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2项以上,或城市绿地【dì】系统规划【huá】3项【xiàng】,或风景园林【lín】规划3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,并已【yǐ】经【jīng】实施。

4.主持完成2项以上大型或3项以上【shàng】中型或5项【xiàng】以上小【xiǎo】型【xíng】风景园【yuán】林工程【chéng】项目的【de】设计。

5.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【yào】负责人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主持完成大型2项【xiàng】以上或中型3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或【huò】小型5项以【yǐ】上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施工【gōng】,工【gōng】程经验收合格。

6.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【fù】责【zé】人从事城市绿地养【yǎng】护管理10年以上,养护【hù】工程连续【xù】3年以上被评【píng】为优秀等级,或荣获省级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行业评【píng】优称号。

7.作为管理工作【zuò】主要负责人所【suǒ】承担【dān】的工作获省级以上业【yè】务表【biǎo】彰、奖励【lì】、命名。

8.依法【fǎ】取【qǔ】得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(一级)执业资格证书,且【qiě】注【zhù】册在本申【shēn】报【bào】单位。

四、业绩成果条件

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:

(一)获【huò】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学【xué】技术奖,或者获国家【jiā】授权评奖【jiǎng】的行业协会、学会【huì】设立的科学【xué】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【huò】三【sān】等【děng】奖【jiǎng】2项以上。

(二【èr】)获省(部)级优秀规划、勘【kān】察、设计二等奖1项【xiàng】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者【zhě】获市(厅)级优秀规划、勘【kān】察、设【shè】计一【yī】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【xiàng】以上或三等奖3项以上【shàng】。获省(部)级建筑【zhù】业【yè】、房地产【chǎn】业【yè】行业奖项【xiàng】1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者获市(厅)级建筑业、房地产业行业奖项2项以上。

(三)参与主持省级重大科研、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项目的研【yán】发、规划、勘【kān】察、设计、施【shī】工、安装【zhuāng】、监理、生产等技术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3项【xiàng】以上,取得显著经济和社【shè】会效【xiào】益【yì】,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(附鉴定或【huò】验【yàn】收材【cái】料)。

(四)参与主持省【shěng】(部【bù】)级的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产品【pǐn】、新工【gōng】艺【yì】的开【kāi】发、设计、引进【jìn】、实验、示范【fàn】等技术【shù】工作【zuò】3项以上,已【yǐ】投入生产,可比性技【jì】术经济【jì】指标处于国【guó】内较高水平,并【bìng】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【mén】的【de】鉴定或验收(附鉴【jiàn】定或验收材料)。

(五)获【huò】得本专【zhuān】业或相近专业发明专利【lì】1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者作【zuò】为第一【yī】发明人获得【dé】本专业【yè】实用【yòng】新型专利3项以上,转【zhuǎn】化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(以专利【lì】证书、转让协议和转【zhuǎn】化效益【yì】证明【míng】为准【zhǔn】)。

(六)参与完成省级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重点项【xiàng】目技【jì】术报告【gào】(项目立项报告、可【kě】行性分析报告【gào】、科学实验报告、研究设计报告、技术论证报告等【děng】)3篇以上,具有较高技术水平,技术论证有深【shēn】度,调研【yán】、设【shè】计、测试数据【jù】齐全、准确【què】,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【zǔ】织的论【lùn】证并实【shí】施。

(七)作为【wéi】第一起草人,主持完成行【háng】业或【huò】地【dì】方【fāng】标准【zhǔn】(含省级工【gōng】法【fǎ】)或地方【fāng】性法【fǎ】规(含【hán】规章、规范性文件)1项以上;作为主要起草人,编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(含省【shěng】级工法【fǎ】)或地方【fāng】性法规(含规章、规范性文件)2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正式公布实施,用于【yú】生产实践【jiàn】。

(八)独立【lì】或作为主要编著者(前3名)公开出版【bǎn】本专业著作;或独立或【huò】作为第一作者【zhě】、通讯作【zuò】者【zhě】在公开出【chū】版的学术期【qī】刊发表本【běn】专业论文2篇【piān】以上。

(九)基层专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人员主持完成大型工程项目1项或中型工【gōng】程项目【mù】2项,或【huò】者参与完成大型工程【chéng】项目2项以【yǐ】上或中【zhōng】型工程项目3项以【yǐ】上,其项目【mù】通【tōng】过【guò】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(附验收材【cái】料【liào】)。

五、破格条件

对业绩突出,做【zuò】出重要【yào】贡【gòng】献的工程师,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,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【yào】求,由2名以上具【jù】备【bèi】正高【gāo】级职【zhí】称【chēng】的同行专家推荐,或具备【bèi】规定【dìng】学历学位,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,具备下列【liè】条【tiáo】件中的【de】三条【tiáo】,可破格申报:

(一)获本专业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(限前5名)。

(二【èr】)参与主【zhǔ】持推广新【xīn】技术【shù】、新【xīn】工艺和科【kē】技成【chéng】果转化等方面3项以上,取得重大【dà】经济效益【yì】和社【shè】会【huì】效益【yì】,处于本行业【yè】领先水平,或参与主持完【wán】成省(部)级【jí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或市(厅)级工程项目4项以上,取得显著的经济效【xiào】益,并通过省【shěng】级权威部门鉴定,成果【guǒ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。

(三)作为第一起草人,主持完成【chéng】行业或地方标准(含【hán】省级【jí】工法)或地方性【xìng】法【fǎ】规【guī】(含规章、规范性文件)2项以【yǐ】上;作为主要起【qǐ】草人【rén】(限前3名【míng】),编制完成行业或【huò】地方标准(含省级工法)或地【dì】方性【xìng】法规(含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【jiàn】)3项【xiàng】以上;作为主要编著者【zhě】,在核心【xīn】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3篇【piān】以上【shàng】,或【huò】在学术期刊发表【biǎo】本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论文5篇以上,其中【zhōng】核心期刊2篇,或出版本【běn】专业学术著【zhe】作【zuò】1部(独著

10万字以上,合著【zhe】20万字以上其【qí】中独立完成10万字【zì】);或担任国【guó】家标准设计图集的主要设计者,或国【guó】家级工法【fǎ】的主要【yào】编【biān】写者,或国【guó】家级建设【shè】工程定额的主要编制【zhì】者,或国家级新技术应用示【shì】范项目【mù】或建设科技示【shì】范项目【mù】的主要【yào】参与【yǔ】者。

(四)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。

六、附则

(一)凡冠有“以上”的,均含本级(本数量级)。

(二)省(部【bù】)级:省【shěng】是指行政划分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;部是指国务院【yuàn】的部、委、总局等。市【shì】(厅)级:市是指设【shè】区市,厅是【shì】指省政【zhèng】府【fǔ】的厅、局、委、办等。

(三)年度考核:对具备博士【shì】学位,取得【dé】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【shì】本【běn】专业技术工作【zuò】满2年的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人员,按照【zhào】累计2年考核均【jun1】合格以上掌握【wò】;对具备【bèi】硕士【shì】学位【wèi】或第二学士学位,或大学本【běn】科学历,或【huò】学士学位【wèi】,取得【dé】工程师职称后【hòu】,从事本专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,按照累计【jì】5年考核【hé】均合格以上掌握。

(四)技工院【yuàn】校【xiào】中级【jí】工班、高级工班、预备【bèi】技师【shī】(技师)班毕业,可分别按照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【lì】申报相应系【xì】列职称。

(五)学历是【shì】指教育部承认的建筑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类相【xiàng】关专业【yè】或相近专业的学【xué】历。取得不同专【zhuān】业学历(学位),但【dàn】其中一个专【zhuān】业学历(学位【wèi】)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的,其学【xué】历(学位)可【kě】按取得的【de】最高【gāo】学历【lì】(学位)认定。

(六【liù】)对【duì】长【zhǎng】期坚守基层一【yī】线且从事【shì】建筑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专业【yè】技术技【jì】能工【gōng】作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【hé】高【gāo】技能人才,侧重评价其技术经历和实际工作业绩,视情况适当放宽学【xué】历要求【qiú】。

(七【qī】)科学技【jì】术奖是【shì】指【zhǐ】国家或【huò】地【dì】方政【zhèng】府、行业主管部门【mén】或被授权的行业学(协【xié】)会举【jǔ】办的各种专业评奖,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(厅【tīng】)级奖励,是对【duì】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人员在【zài】科学研究成果和【hé】业务工作方【fāng】面【miàn】突出业【yè】绩和创新性的肯定。奖励的【de】级别分为国家级、省部【bù】级和【hé】市(厅)级。

(八)本【běn】专业【yè】奖项为:国家级奖项【xiàng】指国家科学技术奖(5个【gè】子【zǐ】项);省级【jí】奖项指省

科学【xué】技术奖(5个【gè】子项);部级【jí】奖项指国家部委及国家【jiā】级有【yǒu】关【guān】行业学【xué】(协)会颁发的本【běn】专业奖励;市级奖项指市科学技术奖;厅级【jí】奖是指【zhǐ】省【shěng】直厅局或【huò】省【shěng】级有关行业学(协)会颁发【fā】的本【běn】专业奖励。上述奖项以【yǐ】奖励证书为准,其中规划、勘察、设计类等奖【jiǎng】项,限额【é】定人员【yuán】;施工、监理类等奖项,每项目【mù】主专业限2人,其【qí】它专业限【xiàn】1人。

(九)获得优质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等类型奖的认定:以公布【bù】的获奖项目、单位名单为准【zhǔn】,主【zhǔ】要获奖人员是【shì】指项目经理(含专【zhuān】业(土建、水暖、电器)工长各1名)、总监理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师【shī】(含【hán】总【zǒng】监【jiān】代【dài】表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)、项目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,且有符【fú】合规定的佐证材料【liào】(如【rú】在建【jiàn】设行政主管【guǎn】部门【mén】备案人员和过程及竣工验收【shōu】签字资料等)。严禁同一获奖材【cái】料重复使用。

(十【shí】)项目【mù】分类,参照有关行业【yè】技术标准、规范和规程确定【dìng】,大、中【zhōng】、小【xiǎo】型工程项目,是按国家工程设【shè】计资质标准执【zhí】行;一、二【èr】、三级【jí】房屋建【jiàn】筑【zhù】工程或市政公用【yòng】工程项目,是按国家工程监理【lǐ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【dìng】执【zhí】行;一、二、三类建筑【zhù】工【gōng】程项目,是按河北省【shěng】建设工程计【jì】价依【yī】据规定【dìng】执行。

(十一)工程建【jiàn】设标准:指对【duì】建【jiàn】设活【huó】动或其结果规【guī】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【yòng】的【de】规则【zé】、导则或【huò】特定的文件,该【gāi】文件经【jīng】协商一致制定并经公认的机构批准。层级【jí】是【shì】:国【guó】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【biāo】准和团体标准、企业【yè】标准【zhǔn】;其【qí】中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【zhǔn】、地方【fāng】标准【zhǔn】(省级政府主管部门【mén】制定)为政府标准;团【tuán】体标准、企业标准为社会标【biāo】准。

(十二)工法【fǎ】是【shì】指以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为【wéi】对象,工艺为核心,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,把先进的【de】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【hé】起来,经过工【gōng】程实践形成的综【zōng】合配套的施【shī】工方法。它必【bì】须具有先【xiān】进、适用和保【bǎo】证工程质量与安全、环保、提高【gāo】施工效率、降【jiàng】低工程成本等特【tè】点。工法【fǎ】是企业标【biāo】准的重要【yào】组【zǔ】成部分,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【jì】术工作的【de】一项重要【yào】内容,是企业【yè】技术水平和施工能【néng】力的重要标【biāo】志。工法分为国家【jiā】级(一【yī】级)、省【shěng】(部【bù】)级(二级)和企业级(三级)三个等【děng】级。企业经过工程【chéng】实践形成的【de】工法,其【qí】关键【jiàn】技术达【dá】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【guó】际先进水平、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【wéi】国家级【jí】工法;其关键【jiàn】技【jì】术达到省(部)先进【jìn】水平、有较好【hǎo】经济效益或【huò】社【shè】会效益的为省【shěng】(部)级工法;其关【guān】键技术达到本【běn】企业先进水平、有【yǒu】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【yì】的【de】为【wéi】企【qǐ】业级工法。

(十【shí】三)主持、项目负责【zé】人(含设计总负责人、施工总负责人、课题总【zǒng】负责人)是指负责该项目的【de】全【quán】面工作,提【tí】出和【hé】确【què】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【fāng】案,编写【xiě】工作大纲【gāng】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【shù】问题及疑难问题,协调各专业工作,确定【dìng】总进度【dù】计划,并【bìng】在项目中承担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工作【zuò】,撰写【xiě】成果【guǒ】总【zǒng】报告【gào】的人员,一般【bān】为项目第1名。参与主持、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一般【bān】为项目【mù】前3人,指参与【yǔ】者至【zhì】少参【cān】加了该项目总工作【zuò】量的70%及以上,相关报审资【zī】料中应附有证明【míng】材料:总结【jié】、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证明、项目实施过程【chéng】中有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【liào】等。技术【shù】骨干是指【zhǐ】在项【xiàng】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,或解决关键技【jì】术难题的人员【yuán】,或分支专业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,一般【bān】为项【xiàng】目人员的前【qián】5名【míng】,对于【yú】大型项目为前【qián】7名。

(十四)主要完成人【rén】:指科【kē】技成【chéng】果的主【zhǔ】要贡献者(该项科【kē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【cè】划、研【yán】发、试验全程参加)。一般9-21人,较大综合【hé】性科技成果一般不【bú】超过5人。

(十五)主要起草人员是指【zhǐ】标准、规【guī】程、技术【shù】规范、法规等的主要创【chuàng】作(编写)人【rén】和单位【wèi】。一般不超过5人,重大【dà】综合性基础标【biāo】准不超【chāo】过【guò】7人,以出版物所【suǒ】列人员【yuán】名单【dān】为准。

(十六【liù】)成【chéng】果推广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【xiào】益【yì】,指在技术发明、创【chuàng】新、改造、专利、推广【guǎng】、应用中,取【qǔ】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【gāi】企【qǐ】业【yè】利税总额(400万元【yuán】以上)30%以上。

成果推广【guǎng】转化取得较大【dà】经济效益,指在【zài】技术发明【míng】、创【chuàng】新【xīn】、改造、专利【lì】、推广、应用中【zhōng】,取得【dé】的经济【jì】效益连续两【liǎng】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(400万元【yuán】以上)20%以上。

成果推广【guǎng】转化取【qǔ】得【dé】良好经济效益,指在技术发明、创新、改造、专【zhuān】利、推广【guǎng】、应用中,取【qǔ】得【dé】的经济效【xiào】益连续两【liǎng】年占该企【qǐ】业利税总额(400万元以上)10%以上。

(十【shí】七【qī】)公开出版的【de】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【hào】的学术著作,是指作者【zhě】在某一【yī】学科领域内从事多【duō】年系【xì】统深入的研【yán】究【jiū】,撰【zhuàn】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【yì】义或【huò】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【jiū】成果,不【bú】包括编著和译【yì】著。公开出【chū】版的学术期刊是指【zhǐ】经新闻出【chū】版部门批【pī】准,在我国境内【nèi】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【hào】和CN刊【kān】号的正式学术期刊。核心期刊是【shì】指中【zhōng】国科学引文数据库【kù】、中文核【hé】心期【qī】刊【kān】要【yào】目总览、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【yuán】期刊收录的期刊【kān】。论文应通过【guò】“万方数据资【zī】源系统、清华【huá】同【tóng】方中国【guó】知网、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【jù】库【kù】”等主流数据【jù】库进行【háng】论文信息的检索,不含增刊、特刊【kān】、专刊【kān】、专辑、论文【wén】集。

(十八)在【zài】“四、业【yè】绩成果条件”中,同一事项【xiàng】若同时符合条【tiáo】件中几个条款,仅认可其满足最前【qián】面【miàn】的一个条款;同【tóng】一项【xiàng】目获多个奖项的,仅以最高奖项作为【wéi】业绩【jì】材料,所提供业绩【jì】不累【lèi】计。

(十九【jiǔ】)基层专业技术人员:指县【xiàn】级(不含)以下从事建筑【zhù】工【gōng】程专业【yè】工作的人员。

本站访客:969职称咨询请扫描 职称咨询请扫描
Copyright @2017-2027 Power by www.18352411525.com
冀ICP备16025205-2号
19932190230
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,点击进入微信添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