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级职称

职称评审  >   高级职称频道
职称 主页

2024年建筑【zhù】副【fù】高级职称申报条【tiáo】件:质量监督【dū】专业建筑工程师职【zhí】称报考条【tiáo】件

职称证

评【píng】审【shěn】标准:以习近【jìn】平新时代【dài】中国特【tè】色社【shè】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【de】决定性意【yì】义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【liǎng】个维护”,应系统掌【zhǎng】握专业【yè】基【jī】础【chǔ】理论知识和【hé】专【zhuān】业技术知识,具【jù】有跟【gēn】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【de】能【néng】力,熟练【liàn】运用本专业【yè】技术标准和规程【chéng】,在相关领域【yù】取得【dé】重要【yào】成果。长期在本专业一线【xiàn】工作,工作业绩突出,能够独立【lì】主持【chí】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【mù】,能【néng】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,取得了【le】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【shè】会效【xiào】益【yì】。在【zài】指导、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【gàn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【gōng】作的【de】能力。

建筑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

建筑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(一)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【zhōng】国特【tè】色社会主【zhǔ】义思想【xiǎng】,遵守中【zhōng】华人民共【gòng】和【hé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。

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。

(三)热爱本职工作,身心健康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
(四)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。

(五)具备博士学位【wèi】,取得工程师【shī】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【yè】技术工作【zuò】满2年;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【xué】士学【xué】位【wèi】,或大【dà】学本科学【xué】历,或【huò】学【xué】士【shì】学【xué】位【wèi】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【běn】专业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工作满5年。技工院【yuàn】校毕业生按国家和【hé】省有关规定申报。

三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(能力)条件

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承【chéng】担省(部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2项以上,或【huò】省【shěng】(部)级【jí】科【kē】研项目【mù】1项【xiàng】市【shì】(厅)级科研项目2项以【yǐ】上;承担国家、省(部)级标准【zhǔn】、规【guī】范和规程1项以上,并经过专家评【píng】审和成果验收。完成省(部)级城乡规划科研【yán】项目【mù】2项以上,或完成市【shì】(厅)级城乡规【guī】划科研项目3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【wán】成国家、省(部)级【jí】标准、规范和规【guī】程2项以上。

2.作为主要起【qǐ】草人编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【biāo】准2项以【yǐ】上,并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管部门【mén】批【pī】准实【shí】施。

3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编【biān】制完成跨市域城【chéng】镇体系规划、(地级【jí】)的区域规划【huá】、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【shì】总体规划2项以上,主【zhǔ】持编制【zhì】完成20万人口以【yǐ】下【xià】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,或规模【mó】与之【zhī】相【xiàng】当的单独编制【zhì】的县【xiàn】域【yù】城镇体【tǐ】系规划、开发区【qū】、园区总体【tǐ】规划【huá】。

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参加编【biān】制完成跨市【shì】域的城镇体系规划1项、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体【tǐ】规划3项【xiàng】以上;参加编制完【wán】成20万人口以下【xià】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,或规【guī】模与之相当的单【dān】独编制的县域【yù】城镇【zhèn】体系规【guī】划【huá】、开【kāi】发【fā】区、园区总【zǒng】体规划【huá】。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编【biān】制完成【chéng】跨市域(地级【jí】)以上【shàng】的【de】区【qū】域规【guī】划3项以上、20万人口以【yǐ】上的城市总体规划2项以上。

4.作为【wéi】项目【mù】主【zhǔ】要负责人或【huò】技术负责人主【zhǔ】持编制完成20万【wàn】人口以上总体城市设计【jì】2项以上或详细城【chéng】市设计1项以上;20万人口以【yǐ】下总【zǒng】体城市设计3项以【yǐ】上或详细城【chéng】市设计2项以上。

作为主要完成人编【biān】制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20万人口以上总体城市设计3以上【shàng】项或详细城市设【shè】计2项以上;20万人【rén】口以下总体城市设计4项以上【shàng】或详细城【chéng】市设【shè】计3项以上。

5.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或主持完成省级及【jí】以上风景【jǐng】名胜区【qū】、自然保护区、旅游区、文【wén】物古迹【jì】历史街区【qū】或历史【shǐ】文化名城(名镇【zhèn】、名村)专项规划3项以上,或20万人口以上【shàng】城市的公用共设施【shī】、城【chéng】市【shì】交【jiāo】通、公共【gòng】管理【lǐ】和服务设施规划3项,100公【gōng】顷以上的风景园林规【guī】划1项以上,或其【qí】他专项规划【huá】5项以上。

作为项目主【zhǔ】要完成人参【cān】加编制完成省级以上风景区、自然保护【hù】区、旅【lǚ】游区、历史【shǐ】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(名镇、名村【cūn】)专【zhuān】项规划3项以上;或20万人口以上城市公用设【shè】施、城【chéng】市【shì】交通、公共【gòng】管【guǎn】理和服务设施规划5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,100公顷以上的【de】风【fēng】景园【yuán】林【lín】规划2项以上,或【huò】其他专项规划6项以上【shàng】。

作为专业负【fù】责人组织或主持完成规【guī】模20万人口以【yǐ】下城市或镇县【xiàn】城总【zǒng】体【tǐ】规划或县域城镇体系规【guī】划3项以上,或规模与【yǔ】之相当的开发区、园【yuán】区总【zǒng】体规划。

6.作为项目主要【yào】负责人或【huò】技术负责人组织或主【zhǔ】持【chí】完【wán】成5平【píng】方【fāng】公【gōng】里用【yòng】地以上控制性详【xiáng】细规划3项以上,经规划部门组织评【píng】审并经政【zhèng】府批准;或10公顷以上的建设工程【chéng】项目修【xiū】建【jiàn】性详细规【guī】划5项以上(含居住【zhù】小【xiǎo】区规【guī】划、片区规划和街区环境景【jǐng】观规划、工业用地【dì】规划等),并经过部门审【shěn】定通过。项目主管行政部门组织评审通过。

7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【jìn】专业执业资格证书,且【qiě】注册在本【běn】申报单位。

(二【èr】)从事建筑工程(建筑设计、建筑施工、工程监理或项目【mù】管理【lǐ】、岩【yán】土工程、安装工程、装【zhuāng】饰装修)工作【zuò】的工程【chéng】技术人员,具备【bèi】下列条【tiáo】件中的【de】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【rén】完成国【guó】家级科研项目,或【huò】省(部)级【jí】科【kē】研项目2项以上,或【huò】省(部)级科研项目1项和【hé】市(厅)级科研项目2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并通过【guò】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【dìng】或【huò】验收或【huò】评价【jià】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编【biān】制完成行业或【huò】地方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,并通过【guò】省(部)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技术负【fù】责人推【tuī】广应用新【xīn】产品、新结构、新技【jì】术、新【xīn】工【gōng】艺3项以上,并通过省级以上【shàng】专【zhuān】业主管部门验收认可。

4.依法取得国家【jiā】相关【guān】专业或相【xiàng】近专业(一级)执【zhí】业【yè】资格证书,且注册在【zài】本申报单位【wèi】。

5.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建筑设计、建筑施【shī】工、岩【yán】土工程【chéng】、安装工程、装饰装【zhuāng】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按【àn】专业【yè】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【zhōng】的一条:

①建筑设计【jì】: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(专业)负【fù】责人主持完【wán】成3项【xiàng】大型工程项目或4项中【zhōng】型【xíng】以上工程项目【mù】的【de】设计;

②建筑施【shī】工【gōng】、监理及项【xiàng】目管理:作为项目【mù】经理(总【zǒng】监【jiān】理工程师、项目经理):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(专【zhuān】业)负责人主持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1项以上一级房屋建【jiàn】筑工程或2项以上二级房屋建【jiàn】筑工程【chéng】项目的施工;

③岩土工程(岩土勘【kān】察、设计、测试【shì】、治理,水文地质勘察【chá】,建设项目【mù】水资源论证,地质灾害危险性【xìng】评估,地质灾害【hài】治理工【gōng】程勘察【chá】、设计【jì】和施工,水文【wén】地【dì】质【zhì】、工【gōng】程地质、环境地【dì】质调查等):作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或【huò】技术(专业)负【fù】责人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3项大型或4项中型工程;

④安装【zhuāng】工程【chéng】(管【guǎn】道、钢结构【gòu】、工业设备、起重运输、工业电【diàn】气【qì】仪表等):作为项目经理或【huò】技【jì】术(专业)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以上一级机电【diàn】安装大型工程或2项以上二级机电安【ān】装中型【xíng】工程项目的施工;

⑤装饰【shì】装修:作为项【xiàng】目经理或技术(专业)负责人主【zhǔ】持完成2项【xiàng】一级房屋【wū】建筑工程或3项以上二【èr】级房屋建筑工程【chéng】项目装饰装修的设计和【hé】施工。

(三【sān】)从事建【jiàn】设【shè】工程【chéng】管理(质【zhì】量监【jiān】督、安全【quán】监督、招标代理、工程测量、质量检测、工程造价管理)的工程技【jì】术人员,具备下列【liè】条件【jiàn】中的一【yī】条【tiáo】:

1.作为科研项目【mù】完成【chéng】人完成国家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,或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【kē】研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2项以上,或省(部)级科研项目1项【xiàng】以上和市(厅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2项以【yǐ】上,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【mén】组【zǔ】织的鉴定或【huò】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【wéi】主要起草人编制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行业或地方标准【zhǔn】2项以上,并通过省(部【bù】)级业务主管部【bù】门批准【zhǔn】实【shí】施。

3.作【zuò】为主要技【jì】术负【fù】责人推【tuī】广应用【yòng】新产品、新结构、新【xīn】技术、新【xīn】工艺3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通过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【bù】门验收认可【kě】;

4.依法取得国家相【xiàng】关专业或相【xiàng】近专业【yè】(一级)执业【yè】资格证书,且注册在本申报【bào】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。

5.从事质量【liàng】监【jiān】督、安全监【jiān】督、招【zhāo】标代理等工作的工【gōng】程技【jì】术人员:作为项目主要

负责人完【wán】成5项以【yǐ】上一级房屋【wū】建筑工程或市政【zhèng】公用工程【chéng】建设工程,或【huò】10项以上二、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【yòng】工程建设工程的质【zhì】量【liàng】监【jiān】督、安【ān】全监督、咨【zī】询、招投标等工【gōng】作;从事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监理【lǐ】、项目管理【lǐ】工作【zuò】的工程技【jì】术人【rén】员:作为【wéi】工程负【fù】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【gōng】用工程建设工程,或3项以上二、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【yòng】工程建【jiàn】设工程【chéng】的监理、项目【mù】管理工作。

6.从事【shì】工程【chéng】测量、质量检测【cè】(监测)的工程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【rén】员,作为专业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【rén】完成一级房屋【wū】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【gōng】程项目5项以【yǐ】上,或二、三级房屋【wū】建筑工【gōng】程或市【shì】政公用工程建设【shè】工程【chéng】项目8项以上的工【gōng】程测量、质量【liàng】检测(监测【cè】)工作。

7.从事建设工程造价【jià】的编制与审查、建设工程造价计【jì】价依【yī】据【jù】和计价【jià】标准(规范【fàn】、规程、规则)的编制与审查工【gōng】作的工【gōng】程造价【jià】技术人【rén】员,具备下列【liè】条【tiáo】件中的一【yī】条:

①作【zuò】为技术负责人或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,承【chéng】担过一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3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二、三【sān】类建筑工程建设【shè】项目5项【xiàng】以上的工程造价确定的编制和审查;

②作为编制人员或作为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,主持或【huò】参【cān】加过全国统一、省(区【qū】、市)、行【háng】业工程【chéng】造价【jià】计【jì】价依据【jù】以及国家或地方计价标准【zhǔn】(规范、规程、规则【zé】)的编制(审查)和管理(以工程造【zào】价【jià】计价依据和国家或地方计价标准发布【bù】的名单为【wéi】准);

③作为【wéi】技术负责人【rén】或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【rén】员,主持并【bìng】负责编审【shěn】本地区【qū】新技术、新工艺【yì】、新产品3项以上补充计价依据并发布执行。

(四)从【cóng】事公用事业【yè】(给【gěi】排【pái】水、燃气、供热、污水和垃圾处【chù】理)工程【chéng】的科研、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管【guǎn】理等工作的工程技【jì】术人员,具备下列【liè】条【tiáo】件中【zhōng】的一条:

1.作为【wéi】科研项目完成【chéng】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,或【huò】完成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研项目1项和市(厅)级科【kē】研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,并通过业务【wù】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【yàn】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【yào】起草人编【biān】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,并通过省(部【bù】)级业务主【zhǔ】管【guǎn】部门批准【zhǔn】实【shí】施。

3.作为项目主【zhǔ】要负责人或【huò】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【chéng】3项【xiàng】大型【xíng】或4项中【zhōng】型【xíng】以上,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4项【xiàng】大【dà】型或5项中型以上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或施工管理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。

4.担任公用事业生产运营【yíng】大型企【qǐ】业生产技术负责【zé】人工作5年以上或从【cóng】事本专业生产【chǎn】技术连【lián】续工作10年以上,或【huò】在中小【xiǎo】型企业担任【rèn】生产技【jì】术负责人7年以上或【huò】从事【shì】本专业生产【chǎn】技术连【lián】续工作10年【nián】以上,无重大责任【rèn】事故(包括质【zhì】量、安全、设备)。

5.依法【fǎ】取得【dé】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【jìn】专业(一级)执业资格证书,且注册在本申报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。

(五)从事市政工程(道路、桥【qiáo】梁、交通与照明)科研、规划【huá】、设计、施工、管理【lǐ】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,具备【bèi】下【xià】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【zuò】为科研项【xiàng】目完成人完成【chéng】国家级【jí】科研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,或完成省(部)级科研项目2项以

上【shàng】,或【huò】省(部)级科研项目1项和市【shì】(厅)级科【kē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【guò】业【yè】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【yàn】收或【huò】评价。

2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主要【yào】起草人编【biān】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【xiàng】,并通过【guò】省(部【bù】)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【wéi】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主要负责人或【huò】技术负责人【rén】主持完成20万人口以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;或交【jiāo】通工程设计3项以【yǐ】上划【huá】。

4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或技术负责人主【zhǔ】持完成【chéng】2项以上大型或4项以上中型城市【shì】道【dào】路工程建【jiàn】设项目的设【shè】计、施工【gōng】,或【huò】作为专业【yè】负责【zé】人参加完成4项以上中型以上桥【qiáo】梁【liáng】工程的设计【jì】、施工。

5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城市道路【lù】、桥梁、照明养护管理6项以上【shàng】的独【dú】立【lì】维护工【gōng】程,且在养【yǎng】护管理单位连续【xù】工作满10年以上【shàng】,负责的【de】设施完好,未出现【xiàn】安全事故。

6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家相关专【zhuān】业或【huò】相近专业(一【yī】级)执业【yè】资格证【zhèng】书,且注册在【zài】本申报单位。

(六【liù】)从事风【fēng】景【jǐng】园林科研、规划【huá】、设计【jì】、施工、养【yǎng】护【hù】管理工作的工【gōng】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,或完成省(部【bù】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【huò】省(部【bù】)级科研项目1项【xiàng】和【hé】市【shì】(厅)级科【kē】研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,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【dìng】或验收或【huò】评价。

2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主要起草人编制完【wán】成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【xiàng】,并通过省(部【bù】)级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批准实【shí】施。

3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完【wán】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【guī】划1项以【yǐ】上,或省、市级风景名胜【shèng】区规划2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城市【shì】绿地【dì】系统规划3项,或风景园林【lín】规划3项以【yǐ】上,并已经实【shí】施。

4.主持【chí】完成2项以上大型或3项以上中型或5项以上小【xiǎo】型风景园【yuán】林【lín】工程项目【mù】的【de】设【shè】计。

5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项【xiàng】目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大型2项以上或中【zhōng】型3项以上或小型【xíng】5项以上风【fēng】景园林工程项目的【de】施工【gōng】,工程经验【yàn】收合格。

6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项目主【zhǔ】要负责【zé】人或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从事城市【shì】绿地养护管理10年以【yǐ】上,养护工程连【lián】续3年以【yǐ】上被评为优秀等级,或荣获省级以上行业评优称号【hào】。

7.作【zuò】为管理【lǐ】工作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所承【chéng】担的工【gōng】作获省级以上业务表彰、奖励、命【mìng】名。

8.依法取【qǔ】得国家相关专【zhuān】业或相【xiàng】近专业(一级【jí】)执业资格证书【shū】,且注册【cè】在本申报单位。

四、业绩成果条件

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:

(一)获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【kē】学技术【shù】奖,或者【zhě】获国家授权评奖的行【háng】业【yè】协会、学会设立【lì】的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或【huò】三等奖2项以上。

(二)获省(部)级优秀规划、勘察【chá】、设计二【èr】等【děng】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,或【huò】者获【huò】市【shì】(厅【tīng】)级【jí】优秀规划、勘察【chá】、设计一等【děng】奖1项以上或【huò】二等【děng】奖2项以上或三等奖3项以上。获省(部)级建筑业、房地产【chǎn】业【yè】行业奖项1项以【yǐ】上,或【huò】者获市(厅)级建【jiàn】筑业、房地产业行业【yè】奖项2项以上。

(三)参与【yǔ】主持省级重大科研、工程项目的研【yán】发、规划、勘察、设计、施【shī】工【gōng】、安装、监理、生产等技术工【gōng】作3项以【yǐ】上,取得显【xiǎn】著经【jīng】济和【hé】社会效益,并得到省级以上【shàng】业【yè】务【wù】主管部门鉴定【dìng】或验收(附鉴定或【huò】验收材料)。

(四【sì】)参【cān】与主持省(部)级的【de】新技术【shù】、新材料、新产品、新工艺的【de】开发【fā】、设计、引进【jìn】、实验、示【shì】范等技术工作3项以上,已投入【rù】生【shēng】产,可比【bǐ】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【yú】国【guó】内较高【gāo】水平,并【bìng】得【dé】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【huò】验收(附鉴定或验收材料)。

(五)获得【dé】本专业或相近【jìn】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,或者作为第【dì】一发【fā】明人【rén】获得本【běn】专业实用新【xīn】型专利3项以上【shàng】,转化实施后取【qǔ】得【dé】显著经【jīng】济和社会【huì】效益(以专利证书、转让协议和转化【huà】效益【yì】证【zhèng】明【míng】为准)。

(六)参与完成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技术【shù】报告【gào】(项目立项报告、可行【háng】性分析报告【gào】、科学实【shí】验报告、研究设计【jì】报告、技术论证报告等)3篇【piān】以上,具有【yǒu】较高技术水平,技术【shù】论【lùn】证有【yǒu】深度,调研、设计【jì】、测【cè】试数据齐全、准确,通过项目【mù】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并实施。

(七)作为第一起草人,主持【chí】完成【chéng】行业或地方标准(含省级工法)或地方性【xìng】法规【guī】(含规章【zhāng】、规范性文件【jiàn】)1项【xiàng】以上;作为主要【yào】起【qǐ】草人,编制完成行【háng】业或【huò】地方标准(含省级工【gōng】法)或地方【fāng】性法规(含【hán】规章、规范性文件)2项以上,并【bìng】正式公布实施,用于生产实【shí】践【jiàn】。

(八【bā】)独立或作【zuò】为主要编【biān】著者(前3名【míng】)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【zuò】;或独立或作【zuò】为第【dì】一【yī】作者、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【shù】期刊【kān】发表本专业论文【wén】2篇以上。

(九)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大型【xíng】工【gōng】程项目1项或中型工程项【xiàng】目2项,或者【zhě】参与完成大型工程项目2项以上【shàng】或中型工【gōng】程项目3项【xiàng】以上,其项【xiàng】目通过【guò】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【yàn】收(附验【yàn】收【shōu】材料)。

五、破格条件

对业【yè】绩【jì】突出【chū】,做出重要【yào】贡献的工程【chéng】师,不具【jù】备规定【dìng】学历学【xué】位,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【yào】求,由【yóu】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【jí】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【jiàn】,或【huò】具备规定学历学位,取得现任职称2年【nián】以上,具备下列条件【jiàn】中的三条,可破格申报【bào】:

(一)获本专业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(限前5名)。

(二)参与主【zhǔ】持推【tuī】广新技术、新工艺【yì】和【hé】科技成果【guǒ】转化等【děng】方【fāng】面3项以上,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处于本行【háng】业领【lǐng】先水平,或参与主持完成省(部)级2项以上或市(厅【tīng】)级工程项目4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,取得显著的【de】经济效【xiào】益,并通过省级【jí】权【quán】威部门【mén】鉴定,成果【guǒ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。

(三【sān】)作【zuò】为第【dì】一【yī】起草人,主持完成【chéng】行【háng】业或地【dì】方标准(含省【shěng】级工法)或【huò】地方【fāng】性法规(含规章、规【guī】范性文件)2项以上;作为主【zhǔ】要起草人(限前【qián】3名),编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(含【hán】省级工法)或地方性【xìng】法规(含规章【zhāng】、规范性文件【jiàn】)3项以上;作为【wéi】主要编著者【zhě】,在【zài】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【lùn】文3篇以【yǐ】上,或在学术【shù】期刊发表本专业论【lùn】文5篇以上,其中核【hé】心【xīn】期刊2篇,或出【chū】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(独【dú】著

10万字【zì】以【yǐ】上,合著【zhe】20万字以上【shàng】其中独立完【wán】成10万字);或担任【rèn】国家标准设计图集的主要设计者,或国家级【jí】工法的主【zhǔ】要编【biān】写者【zhě】,或国家级建设工程定额的主要编制【zhì】者,或国【guó】家级新技术应用示范【fàn】项【xiàng】目或建设科【kē】技示范【fàn】项【xiàng】目的主要参与者。

(四)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。

六、附则

(一)凡冠有“以上”的,均含本级(本数量级)。

(二)省【shěng】(部【bù】)级:省是指行【háng】政划【huá】分的省【shěng】、自【zì】治区、直【zhí】辖市;部是指国务院的部、委【wěi】、总局等。市(厅)级:市【shì】是指设区市【shì】,厅是指省政府的厅【tīng】、局、委、办等。

(三)年【nián】度考【kǎo】核【hé】:对【duì】具【jù】备博士学位,取得工程师【shī】职【zhí】称后,从事本专业【yè】技术工【gōng】作满2年【nián】的专业【yè】技【jì】术人员,按照累计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;对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或【huò】大学本科学【xué】历【lì】,或学士学位,取得工程【chéng】师职称后,从【cóng】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【yuán】,按照累【lèi】计5年考核均合格【gé】以上掌握。

(四【sì】)技工院校【xiào】中级工班【bān】、高级【jí】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【shī】)班毕业【yè】,可分别按照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【lì】申报【bào】相应系列职称。

(五)学历是指教【jiāo】育部承认的建筑工程类相【xiàng】关专业或相近专业【yè】的学历。取得不同专业学历【lì】(学位【wèi】),但其中【zhōng】一【yī】个专业学历(学位【wèi】)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或相近专业的,其学【xué】历【lì】(学位)可按【àn】取得的最【zuì】高学【xué】历(学位)认定【dìng】。

(六)对长期【qī】坚守基【jī】层一线且从事建【jiàn】筑工程专业技术技能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才和高【gāo】技能人才,侧【cè】重评【píng】价其【qí】技术经历和实际工作业【yè】绩,视情况【kuàng】适当放宽学【xué】历要求。

(七)科学技术奖是指【zhǐ】国【guó】家或地方政府、行业主管部门【mén】或被授权的【de】行业学(协)会举办【bàn】的各【gè】种专业【yè】评奖【jiǎng】,及省职【zhí】改办认定的其【qí】他市(厅)级【jí】奖励,是【shì】对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【rén】员在科学研究【jiū】成果【guǒ】和业务工作【zuò】方面突出【chū】业绩和【hé】创新性的【de】肯定。奖励的级别分为【wéi】国家级、省部级和市(厅)级。

(八)本专业奖项为:国【guó】家级奖项指【zhǐ】国【guó】家科学技术奖(5个子项);省级【jí】奖【jiǎng】项指省【shěng】

科【kē】学技术奖(5个子项);部【bù】级【jí】奖【jiǎng】项指国家部【bù】委及【jí】国家【jiā】级有关行业学(协)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;市级奖项指【zhǐ】市科学技术奖;厅级奖是指省直厅局或【huò】省级有【yǒu】关行【háng】业学【xué】(协)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。上述奖项以奖励证书为准,其中规划【huá】、勘察、设计类【lèi】等奖项,限额定【dìng】人员;施工【gōng】、监理类等【děng】奖【jiǎng】项,每项【xiàng】目主【zhǔ】专【zhuān】业限【xiàn】2人,其它专业限1人。

(九)获【huò】得优质工程等类型【xíng】奖的认定:以公布的【de】获奖【jiǎng】项目、单【dān】位名单为准,主要【yào】获奖人【rén】员是【shì】指项目经理(含专业【yè】(土建、水暖【nuǎn】、电器)工长各1名【míng】)、总监理工程师(含总监【jiān】代表及各专业【yè】监理工程师)、项【xiàng】目技术负责人,且有符【fú】合规【guī】定的【de】佐证【zhèng】材【cái】料(如在建【jiàn】设【shè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员和【hé】过【guò】程及竣工验收签字资料等)。严禁同一获奖材料重复使用【yòng】。

(十)项目分类,参照有【yǒu】关【guān】行业【yè】技术标准、规范和【hé】规程确定【dìng】,大、中、小型工程项目,是按国家【jiā】工【gōng】程设计资质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执行;一、二、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【gōng】程项目,是按国家【jiā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【dìng】执行;一、二、三类建筑工程项目,是【shì】按河北省【shěng】建【jiàn】设工程计【jì】价依据规定【dìng】执行【háng】。

(十【shí】一)工【gōng】程建设标【biāo】准:指对建设活动或【huò】其【qí】结果规定【dìng】共同【tóng】的和重复使用【yòng】的规【guī】则、导则或特【tè】定的文【wén】件,该【gāi】文件【jiàn】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公认的机构批准。层【céng】级是【shì】:国家标准、行【háng】业【yè】标准、地方标准和团体【tǐ】标准、企业标【biāo】准;其中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【zhǔn】(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)为【wéi】政府【fǔ】标准;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【zhǔn】为【wéi】社会标准。

(十二)工法是指【zhǐ】以工程【chéng】为对象,工艺【yì】为【wéi】核心【xīn】,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,把【bǎ】先进的技术和【hé】科学管理结合起来,经过工程实践形成【chéng】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。它必须【xū】具有先【xiān】进、适【shì】用和保【bǎo】证工程质量与安全、环保、提【tí】高施工【gōng】效【xiào】率、降低工程【chéng】成本【běn】等特点。工法是企【qǐ】业【yè】标准的【de】重要组成部分,是企业开【kāi】发应用新技【jì】术工【gōng】作的一项重【chóng】要内容,是企业【yè】技术水【shuǐ】平和施工【gōng】能力的重要标志。工法分为国【guó】家级【jí】(一级)、省(部)级(二【èr】级)和企业级(三级)三个【gè】等【děng】级。企业经过【guò】工程实践形【xíng】成的工法,其【qí】关键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达【dá】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、有显著经【jīng】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【yì】的为国家级工法;其关【guān】键【jiàn】技术达到省(部)先进水平、有较好【hǎo】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(部)级【jí】工法;其关键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达到本企【qǐ】业先【xiān】进水平、有【yǒu】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【xiào】益的为企业级工法。

(十三)主持、项【xiàng】目负责【zé】人(含设计总负【fù】责人、施工总【zǒng】负责人、课【kè】题总负责人)是【shì】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,提出和确定项目的【de】总体设计方【fāng】案,编写工作大纲【gāng】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【guān】键技术问题【tí】及疑难问题,协调各专业工【gōng】作,确定总进度计划,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【yào】工作,撰写成【chéng】果总【zǒng】报告的人员,一【yī】般为【wéi】项目第1名。参与主持、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一般【bān】为【wéi】项目前3人,指参【cān】与者至【zhì】少参加了该项目【mù】总工作量的70%及以上,相关报【bào】审资【zī】料中应附有证明材【cái】料:总【zǒng】结、单位证明【míng】、项目实施过程中有【yǒu】本人签【qiān】字的相关资料等。技术骨干【gàn】是【shì】指在项目中【zhōng】承担【dān】主要工【gōng】作或关键工作,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【tí】的人员,或分【fèn】支专业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【rén】,一般为项【xiàng】目人员的前5名【míng】,对【duì】于大【dà】型项目【mù】为【wéi】前7名【míng】。

(十【shí】四)主要完成【chéng】人:指科技成果的主要【yào】贡献者(该项【xiàng】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、研【yán】发、试验全【quán】程参加)。一般9-21人,较大综合【hé】性科技成果一般【bān】不超【chāo】过5人【rén】。

(十五)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是指标准【zhǔn】、规程、技术规范、法规等的主要创作(编写)人和单位。一般不超过5人,重大综合【hé】性基【jī】础标准不超【chāo】过7人【rén】,以出版物所列人员名单【dān】为准【zhǔn】。

(十六【liù】)成果推广【guǎng】转化取【qǔ】得重大经【jīng】济效益,指在技术发明、创新、改造【zào】、专利、推广、应用中,取【qǔ】得的经济效【xiào】益连【lián】续两年占该企业利【lì】税总额(400万【wàn】元以上)30%以上。

成【chéng】果【guǒ】推广转化取【qǔ】得较【jiào】大经【jīng】济效益,指在技术【shù】发明、创新【xīn】、改造、专利、推广、应用中,取得的【de】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【zǒng】额(400万元以上【shàng】)20%以【yǐ】上。

成果推广转化取【qǔ】得良好经济效益,指在技术发【fā】明【míng】、创【chuàng】新【xīn】、改造、专利、推广、应用中,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【xù】两年【nián】占该【gāi】企业利税总额(400万元以【yǐ】上)10%以上【shàng】。

(十【shí】七【qī】)公开【kāi】出【chū】版的著【zhe】作【zuò】指具有ISBN书号【hào】的学术【shù】著作,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【kē】领域内从事多年【nián】系统【tǒng】深入的研究【jiū】,撰【zhuàn】写的【de】在理论上有重要意【yì】义或实验上【shàng】有重大【dà】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,不包括编著【zhe】和译著。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【shì】指经新闻出版部门【mén】批【pī】准,在我国【guó】境内出【chū】版的具【jù】有ISSN刊号和【hé】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【kān】。核心期刊是【shì】指中国科学引文数【shù】据库、中文核【hé】心期刊要目【mù】总览、中国科【kē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的【de】期刊。论【lùn】文应通过“万方数据资源系统【tǒng】、清华同方中国知网、重庆维普中文科【kē】技期刊【kān】数据库”等【děng】主流数据库进【jìn】行论文信息的检索,不含增【zēng】刊、特刊、专刊、专【zhuān】辑、论文集。

(十八)在“四、业绩【jì】成【chéng】果【guǒ】条件【jiàn】”中【zhōng】,同【tóng】一事项若同时符【fú】合条件中几个条款【kuǎn】,仅认【rèn】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;同一【yī】项目获多个奖项的,仅以【yǐ】最高【gāo】奖项作为业绩【jì】材料,所提供业绩不累计。

(十九)基层专业技【jì】术人员:指县级【jí】(不【bú】含)以下从事【shì】建筑工程专业工作的人员【yuán】。

本站访客:969职称咨询请扫描 职称咨询请扫描
Copyright @2017-2027 Power by www.18352411525.com
冀ICP备16025205-2号
19932190230
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,点击进入微信添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