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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【hé】北【běi】省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办法【fǎ】(修订稿)(征求意见稿【gǎo】)

第【dì】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继【jì】续教育事业【yè】发展,规【guī】范【fàn】继续【xù】教育工作,根【gēn】据《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社部令[2015]第25号)、《河北省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继续【xù】教【jiāo】育规定【dìng】》(省【shěng】政府令[2017]第3号,以下【xià】简称【chēng】《规定》)、《关于企业职工【gōng】教育【yù】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【lǐ】 ………

职称证

第一章 总 则

第【dì】一条 为【wéi】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发展,规【guī】范继续教育工作,根据《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人员继续教【jiāo】育规定》(人社部令[2015]第25号)、《河北省【shěng】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员继续教【jiāo】育【yù】规定》(省政府令[2017]第3号,以【yǐ】下简称《规定》)、《关于【yú】企【qǐ】业职工教育【yù】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【yì】见》(财建[2006]317号【hào】),结【jié】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实施【shī】办法。

第二条 《规定》所称继【jì】续教育是指对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【rén】员进【jìn】行知识更新、补充【chōng】、拓展和【hé】能力提升的教【jiāo】育活动,是终身教育体系【xì】的重要组【zǔ】成部分【fèn】。

第【dì】三条【tiáo】 继续教【jiāo】育工【gōng】作实行统筹规划、分级【jí】负责、分类指导的管【guǎn】理体制。

(一【yī】)省人力资【zī】源社会保【bǎo】障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全省继续教【jiāo】育规划及年度工作【zuò】计【jì】划;确【què】定并发布全省继【jì】续教育公需科【kē】目指南,指导编制专业科目【mù】指南【nán】;制定全省继续教育宣传、评估、监督检查【chá】等政策【cè】;组织实施【shī】国家和【hé】省继续【xù】教【jiāo】育重大工程和示范【fàn】性培【péi】训等【děng】工作。

各市、雄安新区、县(市、区)人力【lì】资源社会【huì】保障行【háng】政部【bù】门负责按照【zhào】省统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【yù】内【nèi】继续【xù】教育规划,组织本区【qū】域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员在全省【shěng】人社一体化公【gōng】共服务【wù】平台开展公【gōng】需科目【mù】继续教育,指导本区域行业【yè】主【zhǔ】管部【bù】门开【kāi】展【zhǎn】专业科目继续教育。

(二)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贯彻【chè】落实全省继续教育规划【huá】,在各自的【de】职责范围内,做好【hǎo】本行业继【jì】续教【jiāo】育的【de】规划【huá】、管理和实施工作。按程序制定【dìng】发布本【běn】行【háng】业专业科目继续教育【yù】科目指【zhǐ】南【nán】,并报【bào】省人力资【zī】源社会保障行政【zhèng】部门备案。

(三)行业协会【huì】及其他社【shè】会团体等组织应当发挥服务、咨询、沟【gōu】通、协调作【zuò】用,积极协助行【háng】业主【zhǔ】管部门【mén】开展继续【xù】教育工【gōng】作。

第四【sì】条 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依法【fǎ】参加继续教育【yù】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职工教育经【jīng】费中列支。企业按【àn】照不低【dī】于本单位职工年度工【gōng】资总额1.5%的【de】比例【lì】足额【é】提取并合理使【shǐ】用职工【gōng】教【jiāo】育经费;从业【yè】人员技术要求较高【gāo】、培【péi】训任务重、经济效益【yì】较好的企业【yè】可【kě】按不高于2.5%提取;事【shì】业单位以及社会【huì】团体等组【zǔ】织提取和使用职【zhí】工教育经费参照企【qǐ】业相关【guān】规定执行。

第二章 学时认定

第五条 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【háng】学【xué】时【shí】制管理,以学时为【wéi】计量单位【wèi】,以学时【shí】累计的方式【shì】进行【háng】实名登记。

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总【zǒng】学时不少于90学【xué】时,其中公【gōng】需科【kē】目【mù】不少【shǎo】于30学时、专【zhuān】业科目【mù】不【bú】少于60学时。

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【cān】加【jiā】公【gōng】需科目继续教【jiāo】育,应在全省人社一【yī】体化公共服务【wù】平【píng】台进【jìn】行,经考试合【hé】格的,其获【huò】得的学时【shí】以平台记录为准。

第七条 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继续【xù】教育,按下【xià】列【liè】办法【fǎ】计算学时【shí】:

(一)参加国【guó】家或省级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资格评比或行业主【zhǔ】管部门组织的专项知【zhī】识考【kǎo】试,成绩合格的【de】按36学【xué】时【shí】计算。

(二)参加人力资【zī】源社会保【bǎo】障行【háng】政【zhèng】部门【mén】批准的高级研修【xiū】班,以结业证书上所【suǒ】注的学【xué】时为准。

(三)参加行【háng】业主管部门(或行业主管部门【mén】认可的专业类机构)组织的培训班、研修【xiū】班、进修【xiū】班学习或学【xué】术【shù】会【huì】议、讲座、访问等专【zhuān】业学术【shù】活动,可【kě】按【àn】每天不超【chāo】过8学时计算。

(四)到【dào】高校、科【kē】研院所【suǒ】学习进修,每个月按15学时计算,每年【nián】累计不超过90学时【shí】。

(五)参加网络远程教育、移动端学习,以系统记录的学时为准。

(六)参【cān】加【jiā】本单位组织的对口专业类【lèi】专【zhuān】题【tí】学习、培【péi】训、讲座等继续教育活动,可【kě】按每天4学时计算。

(七【qī】)参加对口专业【yè】类【lèi】在【zài】职学历(学位)教育,每门考试考核合格的【de】课程可按10学时【shí】计算。

行业主管部门就【jiù】学时认【rèn】定做出【chū】的其【qí】他规定,应当与【yǔ】省【shěng】人力资源【yuán】社会保障行政【zhèng】部门联合发文。

第【dì】八【bā】条 实行继续教育【yù】学分制的行业,行业主管【guǎn】部门应当制定学分与学时转换办【bàn】法,会同【tóng】省【shěng】级【jí】人力【lì】资源社会保【bǎo】障行政部门联合【hé】发文。

第三章 继续教育网络服务平台

第九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托全省人社一【yī】体化【huà】公共服务平【píng】台【tái】建设继【jì】续教【jiāo】育网【wǎng】络服务平【píng】台。

继续教育网络服务平台承担全省继续【xù】教育日常管【guǎn】理工作,提供继【jì】续教育政策【cè】咨询【xún】、电【diàn】子证书实名认证【zhèng】、专业技术人员信【xìn】息管理、查询及公需科目、专业科目指【zhǐ】南发【fā】布等【děng】服【fú】务。

第十条 继续教育【yù】网络服【fú】务平【píng】台【tái】支持PC端、移动端APP互联切换,实现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继续【xù】教育的泛【fàn】在学习【xí】。

第四章 施教机构

第十一条 人【rén】力【lì】资源社会保障行【háng】政部门、有关行业主管【guǎn】部门委托依法成立的高等学【xué】校、科研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、大中型企业的培训机构等【děng】各类从事【shì】教育培训的机构(以【yǐ】下简【jiǎn】称【chēng】施教机构)举办继【jì】续教育【yù】活动【dòng】的,应【yīng】当【dāng】依法通过招【zhāo】标等方式选择,并【bìng】与施【shī】教机【jī】构签订合同,明确双方权【quán】利和义务。

第十二条 施【shī】教机构【gòu】应【yīng】认【rèn】真执【zhí】行《规定》等【děng】有关政策法规,承担专业技术人员【yuán】年【nián】度公需科目、专业【yè】科目等继续【xù】教育【yù】任务。按照【zhào】本《办法》规定对参训学员实名登【dēng】记,负责继续【xù】教育学习档案和【hé】电【diàn】子【zǐ】证书管理,保障【zhàng】参训学员信息安全,为参训学员提供优质【zhì】高效服务。

施教【jiāo】机构涉【shè】及专业技【jì】术人员的学习数据,要按年度统计【jì】分析后登记上报有【yǒu】关【guān】行业主管部门【mén】。

第五章 证书管理

第【dì】十【shí】三条 用人单位应【yīng】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【dù】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【xù】教育的种【zhǒng】类、内容、时间【jiān】、考试考核结果,应当在统一【yī】制发的《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继【jì】续教育登【dēng】记【jì】证书【shū】》上连续记载【zǎi】。

县级以上【shàng】人力资源社会保【bǎo】障行政部门、省直各单【dān】位、有【yǒu】关施教机构统【tǒng】一使用全省人社一体化公共【gòng】服务平【píng】台,统【tǒng】一模式、分级【jí】管【guǎn】理,逐步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【zhèng】书管理。

第十【shí】四条【tiáo】 电子【zǐ】证书实行一人一证,证书编号【hào】与本人身份证【zhèng】号一致。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通过“继【jì】续【xù】教育【yù】网络服务平台”进行注册登记,自动生【shēng】成证【zhèng】书编号。

电子证书登记流程:用【yòng】人【rén】单【dān】位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登记【jì】情【qíng】况进行初审。公【gōng】需【xū】科【kē】目证书登记由人力【lì】资源社会保障【zhàng】行政部门进行重点审核认【rèn】定【dìng】。专业科目证【zhèng】书登记由有关【guān】行【háng】业主管部【bù】门进行【háng】重点审核认【rèn】定。

第十五条 证书主要记【jì】载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员接受继续【xù】教育【yù】起止【zhǐ】时间、学时、内容、成绩【jì】、施教机构等情况,作为职称评【píng】聘、岗位【wèi】聘任(聘用)、工作【zuò】考核、职业【yè】注册【cè】、申请【qǐng】各种奖项等【děng】工作的重【chóng】要依据。

第十六条 人力【lì】资【zī】源【yuán】社会保障【zhàng】行【háng】政部门、雄安新【xīn】区【qū】、有关行【háng】业【yè】主管部门【mén】负责对本地区、本行业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继【jì】续教育登记情况、学时认定情况进【jìn】行抽查审验。

第十七条 各【gè】市、雄安新区、县(市、区)人力资【zī】源社【shè】会保障行政部门【mén】和行业主管部【bù】门负责专业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注册登记、学【xué】时审核、统计【jì】查【chá】询等【děng】日常管理工作。

第六章 保障措施

第十【shí】八条【tiáo】 各级人【rén】力资【zī】源社会保【bǎo】障部门要切实【shí】履【lǚ】行好主管【guǎn】继续教育工【gōng】作的职能,健全各【gè】项制度【dù】,完善【shàn】工作机制,充实工作力量,持续推进继续教育改革,进【jìn】一步简政放权,省人力资【zī】源社会保障厅【tīng】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【zuò】的统筹【chóu】协调,推动制定配套政策并督促落实。

第十九【jiǔ】条 各级人力【lì】资源社会保【bǎo】障【zhàng】部门、雄安新区、有关行【háng】业主【zhǔ】管部门要主动【dòng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【diào】,进一步【bù】加大经【jīng】费支持力度,建立【lì】稳定的长【zhǎng】效【xiào】投入机制,推动【dòng】建立【lì】政府、社会、用人单【dān】位和个人【rén】共同投入机制。

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力【lì】资【zī】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、雄【xióng】安【ān】新区及行业主管部【bù】门应建立【lì】继续教育【yù】投【tóu】诉举报机制【zhì】。对【duì】施教机构、用人单位及个人在继续教育活动中存在的涉嫌违纪违【wéi】法违【wéi】规【guī】行为【wéi】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【zǔ】织可以通【tōng】过电话、网络、信件【jiàn】等方式【shì】向人力资源【yuán】社【shè】会【huì】保障行政部【bù】门或行业【yè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【bào】。受理部门应对投诉举报【bào】线索及时调查、认【rèn】真核【hé】实、依法办理【lǐ】。

第七章 创新发展

第二十一条【tiáo】 各【gè】级人力【lì】资源社【shè】会保障【zhàng】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创新观【guān】念,坚持【chí】科技是第一生产力、人才【cái】是第【dì】一资源、创新是第一动力,激【jī】活【huó】创新【xīn】主体,加快转【zhuǎn】型发展【zhǎn】,推动继续【xù】教育工作【zuò】创新发展。

第二十二【èr】条 人力资源【yuán】社会保障行政【zhèng】部【bù】门应推【tuī】动落实《深入【rù】推【tuī】进京津冀【jì】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【yuán】继续教育区域合作的实施意见【jiàn】》,加快实施京津【jīn】冀继续教育证书互认【rèn】、急需紧缺人才互训、继续教【jiāo】育基地资源【yuán】共享、公需科【kē】目网络服务平台共建等【děng】工作,全面【miàn】提【tí】升我省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继【jì】续教育工作水平,逐步实现【xiàn】跨省市互认。

第八章 附 则

第二十三【sān】条【tiáo】 本【běn】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。9-21印发的《河【hé】北省【shěng】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【dìng】实施办法》(冀人社规〔2018〕23号)同时废止。

来自石家庄客户的评论:
听说【shuō】北京已经取消今年的中级职【zhí】称答【dá】辩【biàn】了,是不是河北省今年估计也不会【huì】答【dá】辩【biàn】了, 感觉【jiào】答辩好麻【má】烦啊!
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:
我倒希望【wàng】能够答辩【biàn】,因【yīn】为材料【liào】我前期【qī】不行,很多专利和【hé】论文【wén】没有下来,但是答辩的时候估【gū】计问题不大【dà】,我还【hái】想参加答【dá】辩,答【dá】辩没准我能过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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