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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委办公【gōng】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【guān】于深化【huà】职称制【zhì】度改【gǎi】革的实施意见》的通【tōng】知:鲁【lǔ】办发[2018]1号

职称证

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
鲁办发[2018]1号

根据中共山东省【shěng】委【wěi】办公厅通知要求,省人【rén】力资源和社【shè】会保障【zhàng】厅被授权刊发省委办公厅【tīng】、省【shěng】政府【fǔ】办公厅【tīng】印发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。

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全文如下:

为认真贯彻党的十【shí】九大精神,切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【zhōng】国【guó】特色社会【huì】主义思想,进一步发挥【huī】职称【chēng】制度在【zài】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才【cái】选【xuǎn】拔培养中的导向作用【yòng】,根据《中【zhōng】共【gòng】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【gōng】厅印【yìn】发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【gǎi】革【gé】的意见〉的通知【zhī】》精神,现结合我省实【shí】际,提出以下实施【shī】意见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全面【miàn】贯彻落【luò】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持【chí】以习【xí】近平新【xīn】时代中国特色【sè】社会主义思想为【wéi】指【zhǐ】导【dǎo】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【yāng】、国务院决策【cè】部署,紧【jǐn】紧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【tǐ】”总【zǒng】体布局和协【xié】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坚持党【dǎng】管人才原则【zé】,实【shí】施【shī】人才强省战【zhàn】略,遵循人才【cái】成长规律,进一步完善职称分【fèn】类【lèi】评价标准,创新评价机【jī】制,改进服【fú】务方式【shì】,促进职称评审与【yǔ】人【rén】才培养使用结合,建立【lì】设置合理、评价科学、管理规范、运转协调、服务全面的职称制【zhì】度,为实现【xiàn】我省创新发展、持续发展、领先【xiān】发展【zhǎn】,在【zài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【huì】进程【chéng】中走在前列,加快【kuài】建【jiàn】设【shè】经【jīng】济文【wén】化强省提供人【rén】才制度支撑。

二、健全职称制度体系

(一)健全职称层级设置。

各职称系列均设置高级、中级、初级职称,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【fù】高级,初【chū】级职称分【fèn】为助理【lǐ】级和员【yuán】级【jí】,也可仅设置助【zhù】理级。按照中央部署,在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设置正高级。

(二)完善职称专业类别设置。

在国家【jiā】规定范围内,各设【shè】区【qū】的【de】市【shì】和行业主管【guǎn】部门可结合本地、本行业实际【jì】,以职业分类为【wéi】基础,设置有关专业类别,报省人【rén】力【lì】资【zī】源社会保障厅备案【àn】后实施【shī】。

(三)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。

对实行【háng】全国统一考试【shì】“以考代评”专业的职称,不【bú】再进行【háng】职【zhí】称评审或认定。

凡国【guó】家职【zhí】业资【zī】格制度明确可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,取得【dé】职业资格可【kě】视同具备【bèi】相【xiàng】应系列和层【céng】级的职称,并可作为申报【bào】高一级职称的【de】条件。

三、完善职称评价标准

(四)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。

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才评价的首位,重点考察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才【cái】的政治【zhì】品德、职业道【dào】德和个人【rén】品【pǐn】行。

用人单【dān】位通过个人述职、考核测【cè】评、民意调查等【děng】方【fāng】式,全面考察【chá】专业【yè】技术人才的职【zhí】业操守和从业行为【wéi】。

健全诚信【xìn】承【chéng】诺和失信惩罚机制,倡【chàng】导【dǎo】诚实守信和敬【jìng】业精【jīng】神,对违法违纪【jì】、学术造假等品德不端行为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。

(五)坚持分类评价、科学考察。

以职业属性和【hé】岗位需求为基础,在国家【jiā】颁布的评价标准基础【chǔ】上【shàng】,制定【dìng】我省各系列(专业)评价【jià】标准。

实行【háng】国家【jiā】标准、地方标【biāo】准和单位标【biāo】准相【xiàng】结合,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【sù】质,注重【chóng】考【kǎo】察专【zhuān】业性、技术【shù】性、实践性、创造性,突出对【duì】创新【xīn】能力的评【píng】价。

具备职【zhí】称评【píng】审权限的地方或单位可【kě】结合实际,制定不低于省【shěng】评【píng】价标准【zhǔn】的标准。

不再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。

科学设【shè】置学【xué】历、专业等评审条件【jiàn】,对于参加工作后【hòu】取得的非全日制【zhì】学【xué】历【lì】,不再限定年限要【yào】求。

合理设置和使用职称评审中的【de】论文和科研成【chéng】果条件,不将论文作为【wéi】评价应【yīng】用型人才的限【xiàn】制【zhì】性【xìng】条件。

对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,淡化或不作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。

对实践性【xìng】、操【cāo】作性强,研究属【shǔ】性不明显【xiǎn】的系列,论文【wén】、科研成果不作为必【bì】备条件。

探索以专【zhuān】利成果、项目报告、工作总【zǒng】结【jié】、工程【chéng】方案【àn】、设计【jì】文【wén】件、教案、病历等成【chéng】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。

实【shí】施代表作制度【dù】,重点考察【chá】科研成果、论文、创作【zuò】作品【pǐn】质量,淡【dàn】化【huà】数量要求。

(六)坚持以用为本、突出实绩。

注【zhù】重考【kǎo】核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【rén】才的工作绩效、创新成果,增加技术创新、专利发明、成果转化、技术【shù】推【tuī】广、标准制定、决策咨询、公共【gòng】服务等评【píng】价指【zhǐ】标的权重,将科研成【chéng】果取【qǔ】得的经济、社会效益【yì】作【zuò】为职称【chēng】评审的重要内容【róng】。

基础【chǔ】研究【jiū】人才评价以【yǐ】同行学术评【píng】价为主,注重研究成果质量及【jí】社会影响力【lì】。

应【yīng】用研【yán】究和技术开发【fā】人才【cái】评价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,注重创新能【néng】力、创新成【chéng】果、专利创造和运用等;科学【xué】技【jì】术成果转化人才【cái】评价强调效益评【píng】价,注重经济效益【yì】、社会效益和生态【tài】效【xiào】益;哲学【xué】社会科学【xué】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【rèn】可和社会【huì】效益【yì】,强调【diào】社会【huì】评价,注重研究成果【guǒ】的学术原创性和实际应用【yòng】价值。

教育教学【xué】人才【cái】评价把教书育人作【zuò】为教师【shī】评价【jià】的核心【xīn】,建立以师德素养、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为主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【xì】,高校要按【àn】照教【jiāo】学为主、研【yán】究为【wéi】主、教学研【yán】究等不同类型建立评价标准;医疗卫【wèi】生人才评价【jià】要【yào】合理确定不同机构、专业和岗位的评【píng】价【jià】重点【diǎn】,建立涵盖【gài】临床实践、科研带教、公共卫生服【fú】务【wù】等要【yào】素的职称评价【jià】体系。

工程【chéng】技术人才评价重【chóng】点评价【jià】提高工程质量、推动技术创新、解决技术难【nán】题、制定行【háng】业标准等【děng】方面的贡献,建立【lì】符合生产实践的工程技【jì】术人【rén】才【cái】职称【chēng】评价体系【xì】。

农业技术【shù】人【rén】才评价重点【diǎn】评价服【fú】务“三农”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【nóng】村增【zēng】绿等方面【miàn】的贡献。

财经人才【cái】评价重【chóng】点评【píng】价服务经济社会【huì】发展、行业引领作用、创造价值能力和【hé】创造【zào】经济效益【yì】实绩【jì】。

文化艺术人才【cái】评价【jià】重点评价弘扬社会【huì】主【zhǔ】义核心价【jià】值观、挖掘和【hé】推广齐鲁【lǔ】文化艺【yì】术等方面的贡献。

对长期在基【jī】层一线【xiàn】工作的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人才【cái】,侧重考察其【qí】实际工【gōng】作业绩,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【zhe】的【de】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。

四、创新职称评价机制

(七)创新评价方式。

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,注重引入市场和社会评价。

根据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,可采用笔试、面试、考察、人机对话、教学测评、实践操作、业绩展示等多种手段及【jí】定【dìng】量、定【dìng】性多种【zhǒng】方式对参评【píng】人员的【de】专【zhuān】业技术能力水【shuǐ】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,有条件【jiàn】的可实行异地评审、聘请异地专家等方式,增强评价工作的针对性、科学性和公信力

晋升高级职称逐步实现全员业务测试或面试答辩,并增加业务测试和面试答辩的权重

对【duì】能够采【cǎi】用统一标准【zhǔn】、统一考试取得【dé】的初、中级【jí】职称实行“以考代评”的评价方式,在部分【fèn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中探索考评结合制度。

(八)推进社会化评审。

充分【fèn】发挥市场、社会组织、专业机【jī】构等评价主体作用,鼓励发展【zhǎn】各类人才评【píng】价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,逐步引【yǐn】入【rù】专【zhuān】业性较【jiào】强、信【xìn】誉度较高的第三方【fāng】机构参与人【rén】才评【píng】价。

政府【fǔ】在专业性强、社会通用【yòng】范围【wéi】广、标【biāo】准化程【chéng】度【dù】高的系列,选择水平较高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【gòu】、行业【yè】协会学会等社【shè】会组织组【zǔ】建社会化【huà】评审机【jī】构。

逐步构建“个【gè】人自主申报、业内【nèi】公正评【píng】价【jià】、单位择优使用、政府指导监督”的社会化职称评审【shěn】机【jī】制。

(九)下放评审权限。

政府部门在职称【chēng】评价工作中要加强【qiáng】宏观管理,加强公【gōng】共【gòng】服务【wù】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减【jiǎn】少【shǎo】审【shěn】批事项,减少微【wēi】观管理,减少事务【wù】性工作。

发挥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,科【kē】学界【jiè】定、合理【lǐ】下【xià】放职称评审权限,人力资源【yuán】社会保【bǎo】障部门对职称的数量、结构【gòu】进行宏观调【diào】控。

推动医院【yuàn】、大【dà】型企业和其他【tā】人【rén】才智力密【mì】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【guǎn】理权限自主开展职【zhí】称评审【shěn】。

鼓励事业单位【wèi】以岗位【wèi】管理为基础探【tàn】索自主评【píng】审,与【yǔ】人事管理、绩效【xiào】分配制度相衔接,促进单位自我管理、自【zì】我约束、自我发展【zhǎn】。

对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【de】单位【wèi】,政府不【bú】再审批评审结果【guǒ】,改【gǎi】为事后备案【àn】管理。

加强自主评审【shěn】监管,对不能正确行【háng】使评【píng】审权【quán】、不【bú】能确【què】保评审质量的,暂停自【zì】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【shěn】权。

逐步将高级职称【chēng】评审权下【xià】放到符合条【tiáo】件的设【shè】区的市或社【shè】会组织【zhī】,实行备案【àn】管理。

具备条件【jiàn】的设区的【de】市,可向【xiàng】县(市、区)和【hé】人才智力密集的企【qǐ】事业单位下【xià】放中、初级评审权。

探索【suǒ】在产业优势明显、人才【cái】密集度高、创新能【néng】力【lì】强的地方【fāng】和行业组建省【shěng】级高【gāo】级职称评审委员会

探索建立片区式职称评审委员会,开展地方间联合评审。

(十)拓宽评价人员范围。

打破户籍、地域、身【shēn】份、档案、人事关【guān】系等【děng】限【xiàn】制,凡【fán】在我省【shěng】企事业单位工作、与【yǔ】用人【rén】单位建【jiàn】立劳动人事关【guān】系的专业技术人才,均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。

非公有制经济组织、社会组织、自【zì】由职业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员与公立【lì】机构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享【xiǎng】有同【tóng】等的【de】职称申报评【píng】审待遇【yù】。

在我【wǒ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人才,以【yǐ】及持有外国【guó】人【rén】永久居留证或海【hǎi】外高层次人才居【jū】住【zhù】证的外籍人员,可【kě】按规定参加职称【chēng】评审。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【zhōng】经【jīng】批准离岗【gǎng】创【chuàng】业或兼【jiān】职的专业技术人才,3年内可【kě】在原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,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依据。

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,可参加职称评审。

公务员(含列入参【cān】照公务员【yuán】法管【guǎn】理的事【shì】业单位的在编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)不得参加专业【yè】技术人【rén】才职称评审。

(十一)建立特殊人才绿色通道。

各级党委、政府认定的【de】高【gāo】层次【cì】、急需【xū】紧【jǐn】缺人【rén】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,其中入选省【shěng】级以上重【chóng】点【diǎn】人才工程的可【kě】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【chēng】。

按照【zhào】有关规定和程序援【yuán】疆、援【yuán】藏、援青以【yǐ】及援外的,援派期间参加职称评审,可【kě】不受所在【zài】单位岗位数量限制【zhì】,并免【miǎn】于评审【shěn】前的业务能力测【cè】试。

在我省博士【shì】后【hòu】科研流动【dòng】站、科研工作站(基地【dì】)从事【shì】科研工作【zuò】的在站(基地)博士后研【yán】究【jiū】人员,以【yǐ】及【jí】出站【zhàn】(基地)后在我省【shěng】工作的【de】,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参加职【zhí】称评审【shěn】,在站(基地)期间科研【yán】成果可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【jù】。

非企【qǐ】事业单位(含参公管理【lǐ】单位)的人员交流聘【pìn】用到企【qǐ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【shù】岗位【wèi】上工作,在【zài】现工作岗位从事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工作一年以上,经【jīng】考核【hé】符合条件的,可申报相应的职称。

(十二)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。

已取得一个系列(专业)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【gǎng】位【wèi】上的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【yuán】,结合从【cóng】事工【gōng】作再申报评审【shěn】或报考【kǎo】其他系【xì】列(专业【yè】)同级别的职称,可不【bú】受所【suǒ】在单位岗位限制。

开展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相互贯通发展工作。

(十三)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。

在乡镇单位【wèi】(不含城区街【jiē】道办事处和【hé】派出机构,下同)专【zhuān】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才(医疗卫【wèi】生专业除外)申报职称,可【kě】不【bú】受所【suǒ】学专业限【xiàn】制【zhì】,评审时,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【yè】绩。

非乡镇单位专业【yè】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【dào】乡【xiāng】镇单位专业技术【shù】岗位【wèi】工作,在【zài】现岗位工作1年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经考核符合条件的,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【jí】别的限制,申报【bào】相【xiàng】应专业【yè】和级别职称。

在职称评审时,可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、单独评审。

建立健全“定向评价、定向使用”的基层职称制度。

在现有【yǒu】系列基础上,由各设区的市结【jié】合本地实际工作和【hé】从业经【jīng】历【lì】情况,研究【jiū】制定本地基层职称评审管【guǎn】理办法,经省【shěng】人力【lì】资源社会【huì】保障【zhàng】厅同意后组织实【shí】施。

基层高级专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岗【gǎng】位实行总量控制、比例单【dān】列【liè】,不占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总数。

畅通【tōng】基层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才职【zhí】称“双通【tōng】道”,可自主【zhǔ】选【xuǎn】择基层职称或全省统一的职称。

基层职称仅在基层岗位聘用,不作为非基层单位岗位的聘用依据。

强化在基层和薄【báo】弱【ruò】地方工作经历的【de】职业发展竞争优【yōu】势,将基层服务经历【lì】、贡【gòng】献业绩【jì】作为高校、科研院所【suǒ】、大型医疗机构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【de】重要【yào】指标【biāo】。

(十四)探索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办法。

业绩贡献突出的非公有制领域专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人才不受【shòu】资历、任职年【nián】限【xiàn】等【děng】条件限制,可直接【jiē】申报【bào】高级职称。

吸纳非公有制社会组织和龙头企业参与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。

向部分人才集中的非公有制单位下放中、初级职称评审权限,开展创新评价试点。

五、强化职称服务体系

(十五)建立评价标准动态调整机制。

省人【rén】力资源社【shè】会保障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评审组织,以国家标准【zhǔn】为基【jī】础,动态调【diào】整修订【dìng】我【wǒ】省职称评【píng】价标【biāo】准。

(十六)加强评审委员会组织建设。

清理【lǐ】规范全省各级各【gè】系【xì】列(专业)职称评【píng】审委【wěi】员【yuán】会,公布高、中级评【píng】审委员会目录。

完善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【àn】管理制度,明确界定【dìng】评审委员会【huì】评审【shěn】专业【yè】和人员范围。

按照专【zhuān】业化组建、同行评【píng】议和业内认可的【de】原【yuán】则,修订完【wán】善评审【shěn】委员会组建管理办法,加强动态管【guǎn】理,完善退【tuì】出机【jī】制。

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,建立倒查追责机制。

严禁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,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。

加强职【zhí】称【chēng】评审专家库建设【shè】,遴选一批高【gāo】层次学术技术【shù】带头人、增补一批经【jīng】验【yàn】丰富【fù】的基层一线专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【zhī】专【zhuān】家进入评【píng】审委员会。

明确评委专家的权利和责任,强化职业道德,加强诚信自律。

评委专家实行任期制,签订专家责任书。

加强评委专家队伍建设,开展评审专家培训。

建立评委专家诚信档案,强化对评委专家的考核评价。

(十七)建立职称管理责任清单。

明【míng】确界【jiè】定【dìng】用人【rén】单位、行【háng】业主管部门、呈报部门、评审【shěn】委员会办事机构、职称【chēng】管理部门的职责。

用人【rén】单位负责【zé】审查【chá】申报材料的合法【fǎ】性、真实性【xìng】、完整性【xìng】和有效性,并【bìng】组织推荐。

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。

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,内容是否齐全。

评审委【wěi】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指导本系【xì】列(专业【yè】)职称【chēng】申报【bào】和【hé】材料审核工作,做好评审前【qián】材料分【fèn】类整理、准备工作【zuò】和评审【shěn】委员会评审组织服务【wù】工作【zuò】。

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标准条件、工作程序、评审质量。

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。

(十八)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。

建立统一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平台。

健全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和职称证书查询系统,推动高、中【zhōng】、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的信息发【fā】布、网【wǎng】上申报、网【wǎng】上【shàng】评审、证书【shū】申报【bào】、统【tǒng】计分析等一体化【huà】管理,提高【gāo】职称评审效率。加快推行电子证书【shū】,开展【zhǎn】证书网上查验服务。

健全职称评审专家库和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。

六、加强职称监督管理

(十九)提升政府监管能力。

建立对评审工作的事中【zhōng】事后监管机【jī】制,定期评估,将职称【chēng】工作纳入【rù】人才【cái】工作考【kǎo】核、事【shì】业单位绩效考【kǎo】核的重要内容。

加强对自主评审单位的监管,建立备案管理和检查评估机制。

对在职称申【shēn】报【bào】审【shěn】核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【lǐng】导和相关责【zé】任人责【zé】任。

严肃职称纪律,明确评审【shěn】主体和人员的工作纪【jì】律,完【wán】善违纪通报【bào】机制【zhì】,加大违纪处理【lǐ】力度,制定处理违【wéi】反【fǎn】评【píng】审政策纪律规【guī】定。

(二十)加强单位(行业)自律管理。

评审委员会办事机【jī】构要【yào】制定完善职称评审【shěn】工作程序和规【guī】则,加强对【duì】专家、工作人员和评【píng】审过程【chéng】的监督管理,建立回【huí】避、保密【mì】、过程记录、档【dàng】案管理、廉洁自【zì】律【lǜ】等制度。

全面实行“四公开两公示两报告【gào】一告知”制度,实行政策公开、标准公开【kāi】、程序公开、结果公【gōng】开,评前和【hé】评后公【gōng】示,评前和评【píng】后向人【rén】力资源社【shè】会保障部门报告【gào】情况【kuàng】,评后向社【shè】会告知评【píng】审【shěn】结【jié】果【guǒ】。

评审委员会【huì】和用人单位要建立【lì】完善内部监督机制,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【lián】政【zhèng】风险防范【fàn】的重【chóng】要【yào】内【nèi】容【róng】,纪【jì】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【jiān】督检查。

(二十一)加大社会监督力度。

推行“阳【yáng】光职称【chēng】”,扩大社会监督【dū】主体,有条【tiáo】件【jiàn】的评审委员【yuán】会可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【xié】委【wěi】员等参与监【jiān】督。

建立职称评审第三【sān】方评估机制,评【píng】估结果【guǒ】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评审权【quán】收放、评审【shěn】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
(二十二)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制度。

建立诚信档案和失信【xìn】黑【hēi】名单制【zhì】度,依法规范职【zhí】称评【píng】审、发【fā】证、收费事项。

加大【dà】对【duì】虚假网站、制造和贩卖假证、职称【chēng】评审作【zuò】弊、职称评审造假等【děng】违法行为【wéi】的【de】查处【chù】力度,严厉打击假冒职称评【píng】审、侵【qīn】害专业技【jì】术人【rén】才利益的不法行为。

涉嫌【xián】违【wéi】纪违规的【de】,按照有关规定和人事管【guǎn】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,涉嫌【xián】犯罪【zuì】的,移送司法机关【guān】处理。

七、推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

(二十三)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衔接。

落【luò】实与职称制度相衔【xián】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,加快培【péi】育重点行业【yè】、重【chóng】要【yào】领域【yù】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才。

推进职称评审与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【rén】才继续教育制【zhì】度相衔接,加快专业技【jì】术人【rén】才知识更【gèng】新。

建立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人员【yuán】继续教育与使【shǐ】用、晋升相衔接的激【jī】励制【zhì】度,将专业【yè】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【zhí】称申报和岗位【wèi】聘用的重【chóng】要条件【jiàn】。

全面实【shí】施【shī】“互联网+继续教育【yù】”,为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人才和单位提供便捷高效服务。

(二十四)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。

坚持评以【yǐ】适【shì】用、以用【yòng】促评,实【shí】现职称评【píng】审制度与各类【lèi】专业技术人才聘用、考【kǎo】核、晋升等【děng】用人制度相衔接。

用【yòng】人单位应切【qiē】实承担主体责任,对取得相【xiàng】应专业【yè】和级别【bié】职称的,实行竞争聘用(任),对不能较好【hǎo】履【lǚ】行岗【gǎng】位【wèi】职责【zé】的【de】,通过【guò】解聘【pìn】、低【dī】聘等方式破除职称终身制,真正实现职【zhí】务能上能下、待【dài】遇能升能降。

八、切实加强对职称工作的组织领导

(二【èr】十五)坚持【chí】党管人才原【yuán】则,加强党委【wěi】和【hé】政府【fǔ】对职称工作的统一领导。

各级党委、政府要【yào】把【bǎ】职称【chēng】制度【dù】改【gǎi】革作为人才工作【zuò】的重要内容【róng】,在政策研究、宏观指导等方面发【fā】挥统筹【chóu】协调作用。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【mén】作为【wéi】职称工作综合管理职能部门【mén】,牵头【tóu】深化职【zhí】称制度【dù】改革工作【zuò】。

各【gè】行业主管部门要【yào】发挥【huī】好优【yōu】势,配合做好【hǎo】标准制定【dìng】以及所属职【zhí】称评审委员会监督管理等工作。

用人单位要做好职称申报、评审及服务等工作。

本实施【shī】意见自9-21起施行【háng】。此前发【fā】布的【de】有关文件【jiàn】规【guī】定,凡与本实施意见不【bú】一致的【de】,按照本实施意见执行【háng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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