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称评审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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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建筑工【gōng】程副【fù】高级职称评定条件:市政道路【lù】与桥梁【liáng】工程专业评审工程师

河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【shī】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评审标准:以【yǐ】习近【jìn】平【píng】新时代中【zhōng】国特色社会主义【yì】思想为指【zhǐ】导,深【shēn】刻领悟“两个确【què】立”的决定【dìng】性意义,树 ………

职称证

河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

评审标【biāo】准:以习近平新【xīn】时代中国【guó】特色社【shè】会主义思【sī】想【xiǎng】为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【jué】定性意义【yì】,树【shù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【zì】信”、坚决做【zuò】到【dào】“两个维护”,应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【zhuān】业技术知识,具有跟踪本业科【kē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,熟【shú】练【liàn】运用本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标【biāo】准和规程,在相关领域取得【dé】重要成果。长期在本【běn】专业一线工作,工作【zuò】业绩突【tū】出【chū】,能【néng】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【chéng】项【xiàng】目,能【néng】够解【jiě】决复杂工程问题【tí】,取得【dé】了较高【gāo】的经济效益【yì】和社【shè】会效益。在指导、培养中青【qīng】年学术技【jì】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【de】能力。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条件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(一【yī】)深【shēn】入学习贯彻习近【jìn】平新时代中【zhōng】国特色社【shè】会主义【yì】思【sī】想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。

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。

(三)热爱本职工作,身心健康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
(四)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。

(五)具【jù】备博【bó】士学位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【jì】术工【gōng】作满2年;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或大学本科【kē】学历【lì】,或学【xué】士【shì】学位,取得工程师【shī】职称后【hòu】,从【cóng】事本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工【gōng】作满5年。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。

三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(能力)条件

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【zuò】为科研项目【mù】完【wán】成人承担省(部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2项以上,或省(部【bù】)级【jí】科研【yán】项目1项市【shì】(厅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【xiàng】以上;承担【dān】国【guó】家、省(部)级标准、规范和规程1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经过【guò】专家【jiā】评审和【hé】成果【guǒ】验收。完成省(部)级城【chéng】乡规划科【kē】研项目2项以上,或【huò】完成市(厅)级城乡规划科研项目3项以上,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国家、省(部)级标准、规【guī】范和规程2项以上【shàng】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完成行【háng】业或地方标准2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通过省【shěng】(部【bù】)级业务【wù】主管部门批准实【shí】施【shī】。

3.作为项目【mù】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或【huò】技术负责【zé】人主持编制【zhì】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跨市域【yù】城镇【zhèn】体系规划、(地级)的区【qū】域【yù】规划、20万人口以上【shàng】的城市总体规划2项以上,主持编【biān】制完成【chéng】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【huá】3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,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单独编制的县域【yù】城镇体系规划、开发区【qū】、园区总体规【guī】划【huá】。作为项目【mù】主要完成人参加【jiā】编制完【wán】成跨市域的城镇【zhèn】体系规划1项、20万【wàn】人口以上的城市总【zǒng】体规【guī】划3项【xiàng】以上;参加【jiā】编制完成20万人口以下城市【shì】总体规划3项以上,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单独编制的【de】县域【yù】城镇体系规【guī】划、开发区、园区总【zǒng】体规划。或作为主【zhǔ】要完【wán】成人参加编【biān】制完成跨市【shì】域(地级)以上【shàng】的区域规划【huá】3项【xiàng】以上、20万人口以【yǐ】上的城【chéng】市总体规划【huá】2项以上。

4.作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或技术负责人【rén】主持编制完成【chéng】20万人口【kǒu】以上【shàng】总体城市设计2项以上或详细城市设计1项以上;20万人口【kǒu】以下【xià】总体【tǐ】城【chéng】市设【shè】计3项以上或详【xiáng】细城市设【shè】计2项以上。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

作为主要完成人编【biān】制【zhì】完成20万人口以【yǐ】上总体城市【shì】设计3以上项或【huò】详细城市设计2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;20万人【rén】口以下总体城市设计4项以上或【huò】详细【xì】城市设计3项以上。

5.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或主持【chí】完成省级及以上风景【jǐng】名胜【shèng】区、自然保护区、旅【lǚ】游区、文物【wù】古迹历史街区或【huò】历【lì】史文化名城(名镇、名村)专项【xiàng】规划【huá】3项以上,或20万【wàn】人口【kǒu】以上城【chéng】市【shì】的公用共设【shè】施、城市交通、公共管理【lǐ】和服务设【shè】施【shī】规划3项,100公顷以上的【de】风【fēng】景园林规划1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其他专项规划5项以上。

作为项目【mù】主要完成人参加编制完成省级以上风景区、自然保护区、旅游区、历【lì】史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(名镇、名村)专项规划3项以上;或20万人口以上城【chéng】市公用设施【shī】、城市交通【tōng】、公共管理和【hé】服务设施规划5项以上,100公顷以上的【de】风景园林规划2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其他专项规【guī】划6项以上【shàng】。作为专业负责人组织【zhī】或主持完【wán】成规模20万人【rén】口以下城市【shì】或镇县城总体【tǐ】规划或县【xiàn】域城镇【zhèn】体系【xì】规划3项以上,或【huò】规【guī】模【mó】与之相当【dāng】的【de】开发区【qū】、园【yuán】区总体规划。

6.作为项目主【zhǔ】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【zhī】或主持完成5平方公里用【yòng】地以上控【kòng】制性详细规划3项以上【shàng】,经规划【huá】部【bù】门组【zǔ】织评【píng】审【shěn】并经政【zhèng】府批【pī】准;或10公顷以【yǐ】上的建【jiàn】设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【guī】划5项【xiàng】以上(含居【jū】住小区规划、片区规【guī】划和【hé】街区环境景观规划、工业用地规【guī】划等),并经过【guò】部门审定通过。项目主管行政部门组织【zhī】评审通过【guò】。

7.依法【fǎ】取得国家【jiā】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执【zhí】业资【zī】格证【zhèng】书,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。

(二)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建【jiàn】筑工【gōng】程(建筑设计、建筑施工、工程监理或项目管【guǎn】理、岩土工程、安装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、装饰装修)工作的工【gōng】程技术人员,具【jù】备【bèi】下列条件中的一【yī】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,或省(部)级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【yǐ】上,或省(部)级科研项目1项和【hé】市(厅【tīng】)级【jí】科研【yán】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业务【wù】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评【píng】价。

2.作为主要【yào】起草【cǎo】人编制完成行【háng】业或地方标准2项以【yǐ】上,并【bìng】通过省(部)级【jí】业务主管部【bù】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【wéi】主要技【jì】术负责人推广应用【yòng】新【xīn】产品【pǐn】、新结【jié】构、新技术、新【xīn】工艺3项以上,并通过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【bù】门验收认可。

4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家相【xiàng】关专业或相近专业(一级)执业【yè】资格证【zhèng】书,且注册【cè】在本申报单位。

5.从事建筑设计【jì】、建筑【zhù】施【shī】工、岩土工【gōng】程、安装工程、装饰装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按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分别【bié】具【jù】备以下【xià】条件中的一条:

①建筑设计【jì】:作为【wéi】主要【yào】负责人或技术(专业)负责人主持【chí】完【wán】成3项【xiàng】大【dà】型工程项目或4项中型以上【shàng】工程项目的设【shè】计;

②建【jiàn】筑施工、监【jiān】理及项目【mù】管理:作为项目经理(总监理工程师、项目经理):作为项目【mù】经【jīng】理或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(专【zhuān】业)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【xiàng】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2项以上二级房屋建筑【zhù】工程【chéng】项目的施工;

③岩土工程【chéng】(岩【yán】土勘察、设计、测【cè】试、治理,水文地【dì】质勘察,建设【shè】项目【mù】水资源论证,地质灾【zāi】害危险【xiǎn】性评估,地【dì】质【zhì】灾害治【zhì】理工程勘【kān】察【chá】、设【shè】计【jì】和施工,水文地质、工程【chéng】地质、环境地【dì】质调查等):作为【wéi】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【jì】术(专业)负责【zé】人完成3项大型或4项中型工程;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

④安【ān】装【zhuāng】工程(管【guǎn】道、钢结构、工业设备、起重运输【shū】、工业电气仪表等):作为项目经理或技【jì】术(专业)负责人主【zhǔ】持【chí】完【wán】成1项以上一级【jí】机电安装大型【xíng】工程或2项以【yǐ】上二级机电安装【zhuāng】中【zhōng】型工程项目【mù】的施工;

⑤装饰装修: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(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)负【fù】责人【rén】主【zhǔ】持完成2项一【yī】级房屋建筑工程或3项以上二【èr】级房屋建【jiàn】筑【zhù】工程项目装饰装【zhuāng】修的设计和施工。

(三【sān】)从事【shì】建设工程管【guǎn】理(质量监【jiān】督、安【ān】全监【jiān】督、招标代理、工程【chéng】测量、质量检测、工程造价管理)的【de】工程【chéng】技术【shù】人【rén】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【wéi】科【kē】研项【xiàng】目完成人完【wán】成国家级科【kē】研项【xiàng】目,或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2项以上,或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和市【shì】(厅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并【bìng】通过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【mén】组织【zhī】的【de】鉴定或【huò】验【yàn】收或评价。

2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编制【zhì】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以上,并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管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主要【yào】技术负责人推广应【yīng】用【yòng】新产品、新结【jié】构、新技术、新工艺3项以【yǐ】上,并通过【guò】省级以上专业【yè】主管部门验收认可;

4.依法取得【dé】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(一级【jí】)执业资【zī】格证书,且注册在本【běn】申【shēn】报单位。

5.从事质量【liàng】监督、安全【quán】监督【dū】、招标代理【lǐ】等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的工程技术人【rén】员:作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负责【zé】人完成5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【shì】政公用工【gōng】程建【jiàn】设工程,或10项以上二、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【shì】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【chéng】的质【zhì】量监督、安全监督、咨询、招投标等工作【zuò】;从事【shì】工【gōng】程监理、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管理【lǐ】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:作为工程负【fù】责人【rén】或专业【yè】负责人完【wán】成2项以上一【yī】级房屋【wū】建【jiàn】筑工程或【huò】市【shì】政公用工程建设【shè】工程,或3项以上二、三【sān】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【gōng】程的监理、项【xiàng】目管理工作【zuò】。

6.从事【shì】工【gōng】程测量、质量检测(监测)的工程技【jì】术人员,作为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负【fù】责人完成一【yī】级房【fáng】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【gōng】程项目5项以上,或二、三级房屋建筑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或【huò】市【shì】政公用工【gōng】程建【jiàn】设工程项目8项以上【shàng】的工程测量、质量【liàng】检测(监【jiān】测)工作。

7.从事【shì】建设工程造【zào】价的【de】编制与审查【chá】、建设工程造【zào】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标准(规范、规【guī】程、规则【zé】)的编制【zhì】与审【shěn】查工作的工程造价技术【shù】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①作为【wéi】技术负责人或【huò】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,承【chéng】担过一类【lèi】建筑工程建设【shè】项目3项以上,或【huò】二、三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5项【xiàng】以上的【de】工程【chéng】造价确定的编制和【hé】审查;

②作为【wéi】编制【zhì】人员或作【zuò】为专业技术人员,主持或参加过全【quán】国【guó】统【tǒng】一、省(区【qū】、市)、行业工程【chéng】造【zào】价计价依【yī】据以及【jí】国家【jiā】或地方计价【jià】标准(规范、规程、规则)的编制【zhì】(审查)和管理【lǐ】(以工【gōng】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国家或【huò】地方【fāng】计价标准发布的名单为准);

③作为技【jì】术负责人或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人员,主持并负责编审【shěn】本地区新技【jì】术、新工艺【yì】、新【xīn】产【chǎn】品3项以上补充计价【jià】依据并发布执行。

(四)从事【shì】公用事业(给排水【shuǐ】、燃气【qì】、供热、污水和垃圾处理)工程的【de】科研【yán】、规划、设计、施【shī】工、管理等工作的【de】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【de】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完【wán】成人完成国家【jiā】级【jí】科【kē】研项目【mù】,或完成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2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【huò】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研项目1项和市【shì】(厅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组【zǔ】织的鉴定或【huò】验收或【huò】评价。

2.作【zuò】为主要起草人编制完成行业【yè】或地【dì】方标准2项,并通过【guò】省(部)级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【mén】批准实施【shī】。

3.作为项目【mù】主要【yào】负【fù】责人或技【jì】术负责人主持【chí】完成3项大型或4项中型以上,或【huò】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4项大型或5项中型以上【shàng】工程【chéng】项目的规划【huá】设计或施工【gōng】管理工作。

4.担【dān】任公用【yòng】事业【yè】生产运营【yíng】大型企业生产技【jì】术负责人【rén】工作【zuò】5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生【shēng】产技术【shù】连续工作10年以上,或在中小型企业担任生产技术负责人【rén】7年以上或【huò】从事本专业【yè】生产【chǎn】技【jì】术连续工作10年以上,无重大责任事故(包括【kuò】质【zhì】量、安全、设备)。

5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家相关【guān】专业或相近专业(一【yī】级【jí】)执业资【zī】格证书,且注册【cè】在本申报单位。

(五)从事【shì】市政工程(道路、桥梁、交通【tōng】与照明)科研、规【guī】划【huá】、设【shè】计、施【shī】工、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【yuán】,具【jù】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【wéi】科研项【xiàng】目完成人【rén】完成【chéng】国家级科研项目,或完成省(部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\上,或省(部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1项和市(厅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【tōng】过业【yè】务【wù】主管【guǎn】部门组【zǔ】织的【de】鉴定或【huò】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编【biān】制【zhì】完成行业【yè】或地方标准2项,并通过省(部)级【jí】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批准实施【shī】。

3.作【zuò】为项【xiàng】目主要负责人或技【jì】术负责人主持完成【chéng】20万人口【kǒu】以上城市道路【lù】交通规划;或交通工程设计【jì】3项以上划。

4.作【zuò】为项目【mù】主要【yào】负责人或【huò】技术负责人主【zhǔ】持完【wán】成2项以【yǐ】上大型或4项以上中【zhōng】型城市道路工【gōng】程建设项目的设计、施工【gōng】,或作为专业负责人【rén】参加完【wán】成4项以上中型以上桥【qiáo】梁工程【chéng】的设计、施【shī】工。

5.作为项目【mù】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【rén】完成城市【shì】道【dào】路、桥梁【liáng】、照明养护管理6项以上的独立维护工程,且【qiě】在养护【hù】管理单位连【lián】续工作满【mǎn】10年以【yǐ】上,负【fù】责【zé】的【de】设施完好,未出现安全【quán】事故。

6.依法取得国家相【xiàng】关专业或相近专业【yè】(一级)执业资【zī】格证书,且注【zhù】册在本申报【bào】单【dān】位。

(六【liù】)从事风景【jǐng】园【yuán】林科研、规划、设【shè】计【jì】、施【shī】工、养护【hù】管理工作的工【gōng】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【yán】项【xiàng】目,或完成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2项以上,或【huò】省(部【bù】)级科【kē】研项目1项和市(厅)级【jí】科【kē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业【yè】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【yàn】收【shōu】或【huò】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人【rén】编制【zhì】完【wán】成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,并通过省【shěng】(部【bù】)级【jí】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完【wán】成国家【jiā】级【jí】风景名胜区【qū】规划1项以上,或省、市级风景名胜区【qū】规划2项以上,或城【chéng】市【shì】绿【lǜ】地系统规划3项,或风景【jǐng】园【yuán】林规划3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已经实施。

4.主持完成2项以上大型或3项以【yǐ】上中型【xíng】或【huò】5项以上小型风景园林【lín】工程项目的【de】设计【jì】。

5.作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或【huò】技术负责人主持完【wán】成大型2项【xiàng】以上或中型3项以上【shàng】或小型5项以上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施【shī】工,工程经【jīng】验【yàn】收合格。

6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或技术负责人【rén】从事城市绿地养护管理10年以【yǐ】上,养护工程连【lián】续3年【nián】以上【shàng】被评【píng】为【wéi】优秀【xiù】等级【jí】,或【huò】荣获省级以上行业评优称【chēng】号。

7.作为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工作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所承担的工作【zuò】获省级以上【shàng】业务表彰、奖励【lì】、命名。

8.依法取得国家【jiā】相【xiàng】关专业或相近【jìn】专业(一级)执业资格证【zhèng】书,且【qiě】注【zhù】册在本申报单位。

四、业绩成果条件

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:

(一)获省(部)级科学技术奖,或者【zhě】获国家授权评奖的【de】行业【yè】协会、学会设立的科学【xué】技术奖【jiǎng】二等奖1项以【yǐ】上或三【sān】等奖【jiǎng】2项以上。

(二)获省(部)级优秀规划【huá】、勘察、设【shè】计二【èr】等奖1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或三等奖【jiǎng】2项以上,或者获【huò】市(厅)级优秀规划、勘察、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或【huò】二等【děng】奖2项以上或三等奖【jiǎng】3项以上【shàng】。获省(部)级建筑业、房地产业行业奖项1项以上,或【huò】者获市【shì】(厅【tīng】)级建筑业、房地产业行业奖项【xiàng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。

(三)参与主持省级重【chóng】大科【kē】研、工程项目【mù】的研发、规【guī】划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安【ān】装、监理、生产【chǎn】等技【jì】术工作3项以上,取得显【xiǎn】著经济和【hé】社会效益,并【bìng】得到【dào】省级以上【shàng】业务主管部门鉴定【dìng】或验收【shōu】(附鉴定或【huò】验收材料)。

(四)参与主【zhǔ】持省(部【bù】)级的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【xīn】产品、新工艺【yì】的开发【fā】、设计【jì】、引进、实验【yàn】、示【shì】范等技术工作3项以上,已投入生产,可比性【xìng】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【guó】内较高水平,并【bìng】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的鉴【jiàn】定或验收(附鉴【jiàn】定【dìng】或【huò】验收材料【liào】)。

(五)获得本专业或【huò】相【xiàng】近专业发明专利1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者作为【wéi】第一发明人【rén】获得本【běn】专业实用新型专利3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,转化实【shí】施后取得显著经济和【hé】社【shè】会效益(以专利证书、转让协议【yì】和转化效益证明为准【zhǔn】)。

(六)参与完成【chéng】省级【jí】以【yǐ】上重点项目技术报告(项目立项报告【gào】、可行性分析报【bào】告【gào】、科学实验报告、研究【jiū】设计报告【gào】、技术【shù】论证报告【gào】等)3篇以上,具【jù】有较高技术【shù】水平,技术论【lùn】证有深度,调研、设计、测试【shì】数据齐全【quán】、准确,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【zhèng】并实施。

(七)作为第一【yī】起草【cǎo】人【rén】,主【zhǔ】持【chí】完成行【háng】业或地方标准(含省级工法)或地方性法【fǎ】规(含规【guī】章、规范性文件)1项以上;作为主【zhǔ】要起草人【rén】,编制完成【chéng】行【háng】业或地方标准(含省级【jí】工法)或地方性法规(含【hán】规章、规范性【xìng】文件)2项以上,并正【zhèng】式公布实施,用【yòng】于生产实践。

(八)独立或作为主【zhǔ】要编著者(前3名)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;或【huò】独立或作为【wéi】第一作者、通讯【xùn】作者在公【gōng】开出版的学术【shù】期【qī】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。

(九)基层【céng】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员主持【chí】完【wán】成大型工程项目1项或中【zhōng】型工程项目2项,或【huò】者参与完成大【dà】型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中型工程项目【mù】3项以上,其项目【mù】通过县级及以上业【yè】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验收【shōu】(附【fù】验收【shōu】材料)。

五、破格条件

对【duì】业绩突出,做出【chū】重要贡献的【de】工程师【shī】,不【bú】具备规定【dìng】学历学位【wèi】,符合现任职称规定【dìng】年限要求【qiú】,由2名以上具【jù】备正高级职【zhí】称的同行专家推荐【jiàn】,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,取得【dé】现任【rèn】职称2年以上,具备下列条件中【zhōng】的【de】三条,可破格【gé】申报【bào】:

(一)获本专业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(限前5名)。

(二)参与主持推广新技术、新工艺和科【kē】技成【chéng】果转化等方面3项以上【shàng】,取得重【chóng】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处于本行【háng】业【yè】领【lǐng】先水平【píng】,或参与主持完成省(部)级2项以上或市(厅【tīng】)级工【gōng】程项目【mù】4项【xiàng】以上,取得显【xiǎn】著的经济效【xiào】益,并通过省级【jí】权威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鉴定,成【chéng】果达到省内领先水平【píng】。

(三【sān】)作为第一起草【cǎo】人,主【zhǔ】持完成行业或【huò】地方标准(含省级工法)或地方性法规(含规章【zhāng】、规范性文【wén】件)2项【xiàng】以上;作为主要起草人(限前3名),编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【zhǔn】(含省【shěng】级工法)或地方性【xìng】法【fǎ】规(含规章、规范性【xìng】文件)3项以【yǐ】上;作为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编著者,在【zài】核心【xīn】期刊【kān】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【xué】术水平论文3篇【piān】以上,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【yè】论文【wén】5篇以【yǐ】上,其【qí】中核心【xīn】期【qī】刊2篇,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(独【dú】著10万字以上,合【hé】著20万【wàn】字【zì】以上其【qí】中独【dú】立完成10万字);或担【dān】任【rèn】国【guó】家标准设计图集的主要设计者,或国【guó】家级工法【fǎ】的主要编写者,或国家级建设工程定额【é】的主要【yào】编制者【zhě】,或国家【jiā】级新技术应【yīng】用【yòng】示范项目或【huò】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的主要参【cān】与者。

(四)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。

六、附则

(一)凡冠有“以上”的,均含本级(本数量级)。

(二)省(部)级:省是指行政【zhèng】划分的省、自治区【qū】、直【zhí】辖市;部是指【zhǐ】国务院【yuàn】的部、委、总局等。市(厅)级:市【shì】是指设区【qū】市,厅是指【zhǐ】省政府的厅【tīng】、局、委、办等。

(三【sān】)年度【dù】考【kǎo】核:对具备博士学位,取【qǔ】得工【gōng】程师职称后【hòu】,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本【běn】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【de】专业技【jì】术人员【yuán】,按照累计2年考【kǎo】核均合格以上掌【zhǎng】握【wò】;对具备硕士学位【wèi】或第二学士学位【wèi】,或大学本科学历,或学士【shì】学位,取得工程师职称【chēng】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人员,按照累计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【shàng】掌握【wò】。

(四)技工院校中级工【gōng】班、高级【jí】工【gōng】班、预【yù】备技师(技师)班【bān】毕【bì】业,可【kě】分别按照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【xì】列职称【chēng】。

(五)学历是指【zhǐ】教育部承认的建【jiàn】筑工【gōng】程类相【xiàng】关专业或相近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的学历。取得不同专业【yè】学历(学【xué】位),但其中一个专业学历(学位)为建筑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类相关专业或【huò】相近专业的,其学历(学位)可按【àn】取得的最【zuì】高【gāo】学历【lì】(学位)认定。

(六)对长期坚守基【jī】层一线且【qiě】从事建筑工程【chéng】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【jì】术技能工作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【hé】高技能人才,侧重评价其技术经历和实际工作【zuò】业绩,视【shì】情【qíng】况适当【dāng】放宽【kuān】学历【lì】要【yào】求。

(七)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【huò】地方政府、行业主管部【bù】门或被【bèi】授权的行【háng】业学(协)会举办的各种【zhǒng】专业评奖,及【jí】省职改办认定的其【qí】他市(厅【tīng】)级【jí】奖【jiǎng】励【lì】,是对专业技【jì】术人员在科【kē】学研究成果【guǒ】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【jì】和【hé】创新【xīn】性的肯定。奖励的级别【bié】分为国家级、省部级和市(厅【tīng】)级。

(八)本专业奖项为:国家级奖项【xiàng】指国家科学技术奖(5个子项);省级奖项指省【shěng】科学【xué】技术奖(5个【gè】子项);部【bù】级奖项指国家【jiā】部委及国家【jiā】级【jí】有关【guān】行业学(协)会颁发【fā】的本专业奖励;市级奖项【xiàng】指【zhǐ】市科学技术奖;厅【tīng】级奖是【shì】指省直厅【tīng】局或省级有关行业学【xué】(协)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。上述奖项以【yǐ】奖励【lì】证书为【wéi】准,其中规划、勘察、设计类等【děng】奖项,限【xiàn】额定人员【yuán】;施工、监理【lǐ】类等【děng】奖【jiǎng】项,每【měi】项目主专【zhuān】业限2人,其它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限1人。

(九)获得【dé】优质工【gōng】程等类型【xíng】奖【jiǎng】的认定【dìng】:以公【gōng】布【bù】的获奖项【xiàng】目、单位【wèi】名单为准,主【zhǔ】要获【huò】奖人员是指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经理(含专业(土【tǔ】建、水【shuǐ】暖、电器)工长各1名)、总监理工【gōng】程师(含总监代表及各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监理工程师)、项目技术负责人【rén】,且有符合规定的【de】佐证材料(如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【rén】员和过程及【jí】竣工验【yàn】收【shōu】签字资料等)。严【yán】禁同一获奖【jiǎng】材料重【chóng】复使用。

(十)项目分类,参照有关【guān】行业技术标准、规【guī】范和规程确定,大、中、小【xiǎo】型工程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,是按国家【jiā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执行【háng】;一、二、三级房屋建【jiàn】筑工【gōng】程或市政公【gōng】用工程项目【mù】,是按国家工程监理【lǐ】企【qǐ】业资【zī】质管理规【guī】定执行;一、二、三类【lèi】建筑工程【chéng】项【xiàng】目,是按河北省建【jiàn】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执行【háng】。

(十一)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建设标准:指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【de】和重复使用的规则【zé】、导则【zé】或特定【dìng】的文件,该文件经【jīng】协【xié】商【shāng】一致制定【dìng】并经公【gōng】认的机构批准。层【céng】级是: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【dì】方标准和团体标【biāo】准、企业【yè】标准;其中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(省级【jí】政府主管部门制定【dìng】)为政府标准;团体标准、企【qǐ】业【yè】标准为社会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。

(十二)工法是【shì】指以工【gōng】程为对象,工艺【yì】为核心,运用系【xì】统工程的【de】原理,把先进的技术和【hé】科学管理【lǐ】结合起【qǐ】来,经【jīng】过工程实践形【xíng】成的综合配套的【de】施【shī】工方法。它必须具有【yǒu】先进、适【shì】用和保证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质量【liàng】与安全【quán】、环保、提高施【shī】工【gōng】效率、降低工程成本等特【tè】点【diǎn】。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【chóng】要组【zǔ】成【chéng】部分,是企业开发应【yīng】用新技【jì】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【nèi】容,是企业技术水平【píng】和施工能力的重要【yào】标志。工法分为国【guó】家【jiā】级(一级)、省(部)级(二级)和【hé】企业级【jí】(三级)三个等级。企业经过工程实践【jiàn】形成的工法,其关键技术达到国【guó】内领先水【shuǐ】平或国际先进水【shuǐ】平、有显著经济效益或【huò】社会效益【yì】的为国家级工【gōng】法;其关键技术达【dá】到省(部【bù】)先进水平、有较好【hǎo】经【jīng】济效益或社会【huì】效益的为省(部)级【jí】工法;其关键技术达【dá】到本【běn】企业先进水平、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【huì】效【xiào】益的【de】为企业级【jí】工【gōng】法。

(十三)主持【chí】、项目负责人(含设计总负责人、施工总负责人、课题总负责人)是【shì】指负责该项【xiàng】目的全【quán】面工作,提出和确【què】定项目的总体【tǐ】设计方案,编写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大纲,组【zǔ】织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员完成任务和解【jiě】决【jué】关键技术【shù】问题及疑难【nán】问题,协调【diào】各专业工作【zuò】,确定总【zǒng】进【jìn】度计划,并在项目中承担【dān】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工作【zuò】,撰写【xiě】成果总报告的人员,一般为项【xiàng】目第1名。参【cān】与【yǔ】主【zhǔ】持、技术负【fù】责人【rén】一般为项目前3人,指【zhǐ】参与者至少参加了该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总工作量的70%及以上,相【xiàng】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证明材料:总结、单【dān】位证【zhèng】明【míng】、项目实【shí】施过【guò】程中【zhōng】有本人签字【zì】的相关资料等。技【jì】术骨干是【shì】指在项目中承担主【zhǔ】要工【gōng】作或关键工作【zuò】,或解决【jué】关【guān】键技术难【nán】题的人员,或分支专业【yè】技【jì】术负责人,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5名,对于大型项目为前【qián】7名。

(十四【sì】)主要【yào】完【wán】成人: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【xiàn】者(该项【xiàng】科技成果自始【shǐ】至终从策【cè】划、研发、试验全程【chéng】参加)。一【yī】般9-21人【rén】,较【jiào】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【bān】不超过【guò】5人。

(十【shí】五)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起草人员是【shì】指标准、规程、技术规范、法规等的主要创作(编写)人和单位。一般不【bú】超过【guò】5人,重【chóng】大综合性【xìng】基【jī】础标准不【bú】超过7人,以出【chū】版物所【suǒ】列人员名单为准。

(十六)成果推广转【zhuǎn】化取得【dé】重大经济效益,指在技术发明【míng】、创新、改造、专【zhuān】利、推广、应用中【zhōng】,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【xù】两年占该企业利【lì】税总【zǒng】额(400万元以上)30%以上。成果推广转【zhuǎn】化取得【dé】较大【dà】经济效【xiào】益,指在技术【shù】发明、创新、改造、专利、推广【guǎng】、应用中,取得的经济效益连【lián】续两年占该企【qǐ】业利税总【zǒng】额(400万【wàn】元【yuán】以上)20%以上【shàng】。成【chéng】果推【tuī】广转化【huà】取得【dé】良好经济效益,指【zhǐ】在技【jì】术发明、创新、改【gǎi】造、专利【lì】、推广、应用中,取【qǔ】得的经济【jì】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(400万元以上)10%以上【shàng】。

(十七)公【gōng】开出版的著作指具【jù】有ISBN书号【hào】的学术著作,是指作者【zhě】在【zài】某一学【xué】科领域内从事多【duō】年系统深【shēn】入【rù】的研究,撰写的在理论上有【yǒu】重要【yào】意【yì】义或实验上有重大【dà】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,不包括编【biān】著【zhe】和译著。公开出版【bǎn】的学术期【qī】刊是指经新闻【wén】出版部门批准,在我国境内出版【bǎn】的【de】具有ISSN刊【kān】号和CN刊【kān】号的正式学术期【qī】刊。核心期【qī】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【jù】库、中文【wén】核心期刊要【yào】目总览、中【zhōng】国科【kē】技论文统计【jì】源期刊【kān】收录的期刊。论文应通【tōng】过“万方【fāng】数据资源【yuán】系统、清华同方中国知【zhī】网、重庆维【wéi】普中文【wén】科技【jì】期【qī】刊数据库”等【děng】主流数据库【kù】进行论文信息的【de】检索,不含增刊、特刊、专刊、专辑、论【lùn】文集。

(十八)在【zài】“四、业【yè】绩成【chéng】果条件”中,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【jǐ】个条【tiáo】款,仅认可【kě】其【qí】满足【zú】最前【qián】面的一【yī】个【gè】条款;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,仅【jǐn】以最高奖【jiǎng】项作为业绩【jì】材料,所提供业绩不累【lèi】计。

(十九【jiǔ】)基层专业技术人员【yuán】:指县级(不含【hán】)以下从事【shì】建筑【zhù】工程专业工作的人员。

来自河北省客户的【de】评论:熊老【lǎo】师,我【wǒ】虽然一直跟着项目在工地上,但是我主【zhǔ】要是做物【wù】料采购【gòu】和人员【yuán】考核【hé】,这种【zhǒng】情况我该评什么专【zhuān】业啊,毕业专业也不是【shì】学【xué】的建筑怎么【me】办?中【zhōng】级也需要答辩吗【ma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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