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称评审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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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

第一章【zhāng】总则第【dì】一条根据【jù】《中共中【zhōng】央办公【gōng】厅国务院办公厅关【guān】于深化职称【chēng】制度【dù】改【gǎi】革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6〕77号【hào】)、《人力资【zī】源和社会保障部【bù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 ………

职称证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中办发【fā】〔2016〕77号)、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【zhàng】部工业【yè】和信息化部关【guān】于深化【huà】工程技术人【rén】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【shè】部发〔2019〕16号)和《内蒙古自【zì】治【zhì】区党【dǎng】委办【bàn】公厅自治区人民政【zhèng】府办公厅【tīng】印发【fā】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内党【dǎng】办发〔2017〕36号【hào】)精神,为发挥好人【rén】才评价的引【yǐn】领作用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评价【jià】生【shēng】态【tài】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【cái】,促进职称评审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结合自治区实际,制定本评审条件。

第【dì】二条本评审条【tiáo】件适用于自【zì】治区各类企【qǐ】事业单位【wèi】、社会团体、个【gè】体经济【jì】组织中【zhōng】在职在岗的【de】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,具【jù】体包【bāo】括:

(一)生态【tài】环境【jìng】科学研究:从【cóng】事生态【tài】环境科研、污【wū】染防治研究、技术方【fāng】案制定、政策研究、标准制定、规划编制、科学【xué】试验【yàn】、技术【shù】研【yán】发、技术推广示【shì】范、环境规划及【jí】其他【tā】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技术人才。

内蒙评职称

内蒙职称

(二)生态环境【jìng】监测:从事环【huán】境【jìng】监测、生【shēng】态监【jiān】测、监测采样、实验【yàn】室分【fèn】析、环境【jìng】监测【cè】质量管理、环境【jìng】统计与分析、环境质量预【yù】警预【yù】报、环【huán】境【jìng】监测网络运维监管等工作的技术人才。

(三)生【shēng】态环境【jìng】工程:从事【shì】环境影【yǐng】响评价、竣工环保【bǎo】验收【shōu】调查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、环【huán】境技【jì】术评估、生【shēng】态环境工程设计、施工【gōng】管【guǎn】理、环境【jìng】监理、环保设【shè】施运维等工作的技术人才。

(四)生态环境【jìng】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服务:从事生态环境督察、环境【jìng】监控、生态【tài】环境信息【xī】服务等服务于生态环境建设【shè】工【gōng】作的技术人才【cái】。

第三条本评审条件突出品德【dé】、能力【lì】和业绩评【píng】价导向,坚【jiān】持把职业道德放在首【shǒu】位,强化责任意识,弘扬科学精神。切实破除唯学历【lì】、唯资历、唯【wéi】论文、唯奖项倾向,推行生【shēng】态环境【jìng】工程【chéng】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才理论【lùn】水平、创新能力与工作业绩综合【hé】评价制度,突出技术【shù】性、实【shí】践性和创【chuàng】新性【xìng】,注【zhù】重【chóng】标志【zhì】性【xìng】成果转化应用的质量、贡献和影响。

第四条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名称为:正高级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【shī】、工程师、助理【lǐ】工程师、技术员【yuán】。其中,正高【gāo】级工程师和【hé】高级工程师为高级职称,工程师【shī】为中【zhōng】级职称,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为【wéi】初【chū】级职称【chēng】。生态环境工程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才【cái】职称分别【bié】与事业【yè】单位岗位设置【zhì】相【xiàng】衔接,正高【gāo】级对应【yīng】专业技【jì】术岗位【wèi】一至四级【jí】,副高级【jí】对应【yīng】专业技【jì】术岗位五至七级,中级对应专业技【jì】术岗位八至十【shí】级【jí】,助理级对【duì】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、十二级,技术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。

第五【wǔ】条打通高技能人【rén】才和生态环【huán】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【cái】职【zhí】业发展通【tōng】道。在生【shēng】态环境工程专业技【jì】术领域从事技术技能工作【zuò】的高技能人才,符合相应条件的,可参加【jiā】本【běn】专业职称评审。

第六条生态环【huán】境工程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才职称通过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【shěn】,由【yóu】人力资【zī】源社会保障部【bù】门核准备案【àn】后【hòu】方可取【qǔ】得。

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

第【dì】七【qī】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【rè】爱祖国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【děng】法律法规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【xīn】价值观,树立【lì】中华民族【zú】共【gòng】同体【tǐ】意识;具有良好的【de】职业道德【dé】、学术修【xiū】养和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;热爱本职【zhí】工作,认真履行岗位职【zhí】责,遵【zūn】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【shēng】产操作规程【chéng】,积极【jí】为【wéi】自【zì】治区【qū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。

第【dì】八条任【rèn】现职以来近【jìn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【zhí】(合格【gé】)以上,并按【àn】要求参加继【jì】续教育。

第九条学历(学位)、资历条件

(一)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:

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且取得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后【hòu】从事技【jì】术工作满5年。其中,取【qǔ】得工程类【lèi】专业硕士、博士学【xué】位,可提前1年申报。

(二)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博士学位,取得本专业【yè】工程【chéng】师职称后从事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工作满2年【nián】,其【qí】中,取得工程类专业【yè】博士【shì】学位,可【kě】提前1年申报;

2.具备硕士学位或【huò】第二【èr】学【xué】士学位,或大学【xué】本【běn】科【kē】学历,或学士学位,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【zhuān】业技术工作满5年,其中,取得【dé】工程类专业硕士学【xué】位【wèi】,可提前1年申【shēn】报。

(三)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博士学位;

2.具备硕士学位或第【dì】二学士学【xué】位,且【qiě】取得【dé】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技术工作满2年【nián】,其中,取得【dé】工程类【lèi】专业硕士学位,可提【tí】前1年申报;

3.具备大学本科【kē】学历【lì】或学【xué】士学位,取【qǔ】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【shī】职称【chēng】后从事技术工作【zuò】满4年;

4.具【jù】备大学专科【kē】学历,且【qiě】取得本专【zhuān】业助理【lǐ】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【nián】。

(四)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;

2.具备【bèi】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【xué】位【wèi】,且【qiě】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【qī】满,经【jīng】考察合格;

3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;

4.具备中等职业学【xué】校毕业学历,且取得本专业【yè】技术员职称【chēng】后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技术【shù】工作满4年。

(五)申报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员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;

2.具备大学专科或中【zhōng】等职业学校毕业学【xué】历,且【qiě】在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技术岗【gǎng】位上见习1年期满【mǎn】,经考【kǎo】察合格。

(六【liù】)技工院校中【zhōng】级工班、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【jì】师)班毕业生,可【kě】分别按具【jù】备相当于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【xué】历申报职称评审。

第十【shí】条破格【gé】申报条件按照【zhào】申报评【píng】审年度自治区职称改【gǎi】革工作有关规【guī】定执行。

第三章能力业绩条件

第【dì】十一条申【shēn】报人员除具备第【dì】二章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外,还需达到以下相应【yīng】能力业绩【jì】条【tiáo】件。

第十二条正高级工程师

(一)专业理论水平

具有全面系统【tǒng】的专【zhuān】业理【lǐ】论和专业技术、科研【yán】水平、学术【shù】造诣和【hé】科学实践【jiàn】功底,全【quán】面掌握现行的生态环境【jìng】技术标【biāo】准、技术规范和技【jì】术规程以及国内外科技发展的【de】前沿动态,具有引领自治区生态环境科【kē】技【jì】发展前沿水平的能【néng】力,取得重【chóng】大理【lǐ】论研究成果【guǒ】和关【guān】键技【jì】术突破,或【huò】在生态环境建设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【chéng】果,起到推动【dòng】和支撑【chēng】自【zì】治区生态环境【jìng】建设和发展的【de】作用。

(二)工作能力

1.需【xū】要长【zhǎng】期在本专业【yè】一线工作,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【yè】理【lǐ】论和实践功底,科【kē】研水平、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,工【gōng】作业绩突出,主【zhǔ】持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本专业领【lǐng】域重大【dà】项【xiàng】目,运用关【guān】键技术能够解决本专业重大科学或技术问题【tí】。

(1)生态环境科学研究

全面【miàn】掌握生态环境科学【xué】研究国【guó】内外发展的前沿动态,有【yǒu】突出的科研水平、学术造诣和科学实践能【néng】力,并在【zài】理论研究、关键技术等领域取得【dé】创【chuàng】新【xīn】性研究成果【guǒ】,经验丰富,绩效突出;具有【yǒu】主持完成所从事专业领域的重大项目【mù】、解【jiě】决重【chóng】大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难【nán】题的【de】能力【lì】。

(2)生态环境监测

全面掌握【wò】生态环境监测的理论方法和国内【nèi】外【wài】发【fā】展的前沿【yán】动态,具备主持完成【chéng】创新性强的生态环境【jìng】监测新技术、新仪器、新【xīn】标准【zhǔn】、新方法【fǎ】的研发能力【lì】;具有解【jiě】决环境监测领域重大【dà】技术难【nán】题的能力。

(3)生态环境工程

全面掌握【wò】生态环境工程【chéng】的理论方法,具备主持完成高【gāo】难度环境工程【chéng】技术设备【bèi】的研发与转化【huà】应用【yòng】、工艺设【shè】备改进,大型生态环【huán】境工程【chéng】项目【mù】设计、工程施工、设备调试、运【yùn】营管理【lǐ】的【de】能【néng】力。

(4)生态环境技术服务

全面掌握所【suǒ】从事技术服【fú】务领域的专【zhuān】业理论和技术【shù】方法,具【jù】备主持【chí】完成自【zì】治【zhì】区级及【jí】以上【shàng】相关主管部门、大【dà】型企【qǐ】业或【huò】重污染行业企业委托的具有较高技术难度项目的能力,或具【jù】有多专业协【xié】同完成【chéng】生【shēng】态环境提供技术【shù】服务【wù】和技术支撑的能力。

2.在【zài】本【běn】专【zhuān】业领【lǐng】域【yù】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【hé】影响力,在突破【pò】关键核心技术【shù】和自主创新方面【miàn】做出突【tū】出贡献,发挥了较【jiào】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。

3.在指【zhǐ】导、培养中青年学术骨【gǔ】干方面做出【chū】突出贡献【xiàn】,能够【gòu】有效【xiào】指导高级【jí】工【gōng】程师或研究生的【de】工作和学习。

(三)工作业绩与成果

申报正高【gāo】级工程师【shī】须【xū】具备下列第1、2项条【tiáo】件中1条【tiáo】以【yǐ】上,或9-21项条件中2条以上:

1.国家级科技成果【guǒ】奖二等奖【jiǎng】以【yǐ】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【chéng】人【rén】(排名前7);或自治区【qū】(省【shěng】、部)级科【kē】技成果奖一等【děng】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【chéng】人(排名前3)。

2.主持自治区(省、部)级重大项目1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【huò】国家级科【kē】研项【xiàng】目1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。

3.主持【chí】完成【chéng】规模以上企业重点【diǎn】科研项目【mù】4项以【yǐ】上,创造性地解【jiě】决了本【běn】行业公【gōng】认的【de】关键技术难题,经国家或自治区相关【guān】主管部门组【zǔ】织科技成果评价,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【shuǐ】平【píng】。

4.国家级【jí】科技成果奖获奖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主【zhǔ】要完成【chéng】人(以获奖【jiǎng】证书为准【zhǔn】);或自治区(省【shěng】、部)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完【wán】成人(排名前7),或【huò】二等奖【jiǎng】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(排名【míng】前5),或【huò】三等【děng】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(排名前【qián】3);或【huò】盟市(厅、局)级科技成【chéng】果奖一等【děng】奖【jiǎng】获奖项目的主要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人(排名前3)。

5.参加国【guó】家相关主【zhǔ】管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联合组织【zhī】的技术比武、技能大赛并【bìng】获个人二等奖以上【shàng】。或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【zǔ】织的【de】技术比武【wǔ】、技能大赛并【bìng】获【huò】得个人一等奖以上【shàng】。

6.主【zhǔ】持或【huò】作为主【zhǔ】要负【fù】责人研制开【kāi】发的本专业【yè】领域的新产品、新材料、新设【shè】备、新工艺等【děng】已投入应【yīng】用,可比性技术经济【jì】指标处于国内领先【xiān】水平。

7.作【zuò】为第一发明人,获得本【běn】专业领域的发【fā】明【míng】专利1项以上,具有显著的环境、经【jīng】济【jì】和社会效益【yì】。

8.主持完成5项以【yǐ】上大中型企业的生【shēng】态环【huán】境工程设计,其环境技术指标、经济技术指【zhǐ】标处【chù】于国【guó】内领【lǐng】先水平,并经【jīng】相关部门鉴定或【huò】验【yàn】收。

9.主持完成自【zì】治区(省、部【bù】)级以上生【shēng】态环境有关部门下达的重点【diǎn】科【kē】学研究、技术改造、技术【shù】推广、科技进步等项目4项以上,取【qǔ】得显著【zhe】的经济【jì】效益、社会【huì】效【xiào】益【yì】和【hé】生态环境效益,经相关部门【mén】鉴【jiàn】定或验收。

10.主持完成【chéng】国家级生态环境行业技【jì】术标准、规【guī】程(规范【fàn】)、规【guī】划其中【zhōng】1项以上,或自治【zhì】区(省、部)级生态环境行业技术标准【zhǔn】、规程、规划其中2项以【yǐ】上,并正【zhèng】式公【gōng】布实施【shī】。

11.作为第一作者,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学术

价值的专著【zhe】(5万字以上【shàng】,译著8万字以上【shàng】)1部【bù】以上或以第一【yī】作【zuò】者在自【zì】治区(省、部)级以上公开出版发【fā】行的学(技)术专业刊物【wù】上发表【biǎo】专业论文【wén】3篇以上;非公经【jīng】济组织、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者,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。

第十三条高级工程师

(一)专业理论水平

具有较高的本【běn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【zhuān】业技术知识,具有跟踪本专业技【jì】术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,熟练【liàn】掌握和运用与本【běn】专【zhuān】业有【yǒu】关的【de】技术标【biāo】准、技术规范和规程【chéng】,对【duì】本【běn】专业及相关专【zhuān】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【guī】范有较为深【shēn】入的研究,在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领域【yù】取得重要成果【guǒ】。

(二)工作能力

1.需要长期【qī】从事技术工作,业绩突【tū】出,能够独自完成所从事领【lǐng】域【yù】重点【diǎn】科学研究、技术方【fāng】法研发与应【yīng】用、工程设计等方面的工【gōng】作或发挥主要作用。能够【gòu】解决复杂的工【gōng】程技术问题,取【qǔ】得较高【gāo】的【de】经济效益【yì】、社会效益和生态【tài】环【huán】境效【xiào】益。

(1)生态环境科学研究

能【néng】够掌握生【shēng】态环【huán】境科学研究国内外发展【zhǎn】的前沿动态,有【yǒu】较【jiào】高的【de】科研水平、学【xué】术【shù】造诣和科学实践能力,并在理【lǐ】论研究、技术方【fāng】法等方面取得较丰【fēng】富的研究成果;具【jù】有主持完成所从【cóng】事专业领域【yù】科研项【xiàng】目的【de】能力。

(2)生态环境监测

能够掌握生态环境【jìng】监【jiān】测的【de】理论【lùn】方法【fǎ】,了【le】解国内外环境监测【cè】发展的前沿动态【tài】。具备生【shēng】态环境监测新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、新仪器、新标准、新方法研发能力;或具备承担有较高【gāo】技【jì】术难【nán】度【dù】、由多【duō】专业协同完成的生态环境和污【wū】染源【yuán】监【jiān】测工作的能【néng】力。具【jù】有【yǒu】解决环境监测领域重要技术难题的能力。

(3)生态环境工程

能够掌握所从事生【shēng】态环境工程领【lǐng】域的理论知识和技【jì】术方法,具备【bèi】主【zhǔ】持完成环境工程技【jì】术设备【bèi】的研【yán】发与转化【huà】应用、工【gōng】艺设备改进,大中型【xíng】生态环境工程项目【mù】设计、工程施工【gōng】、设备【bèi】调试、运营【yíng】管【guǎn】理的能力。具有在本专业领域研究问题、解决【jué】问题【tí】和技术创【chuàng】新的【de】能力【lì】。

(4)生态环境技术服务

能够掌握【wò】所从事技术服【fú】务【wù】领域的专业【yè】理【lǐ】论和技【jì】术方法,具备主持完成相关主管【guǎn】部门【mén】、大中型企业委托的具有较高技【jì】术难度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的能力,或具【jù】有【yǒu】在本【běn】专业领域研究问题、解决问题和【hé】技术创【chuàng】新的能力。

2.在【zài】本专【zhuān】业领域具有一【yī】定知名度和影【yǐng】响力【lì】,具备自主创【chuàng】新能力。在理论研究【jiū】、技术方【fāng】法创新,或新技术、新仪器、新【xīn】标准、新方法的研发、应【yīng】用等方面做出较【jiào】大贡献,发挥了引领【lǐng】和示范【fàn】作用。

3.在指导【dǎo】、培【péi】养中青年技术骨干方【fāng】面发挥重【chóng】要作用,能【néng】够指导工【gōng】程师或【huò】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【xí】。

(三)工作业绩与成果

申报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:

1.主【zhǔ】持或作为【wéi】主要负责人,完成国家生【shēng】态环境相关科技项目1项以上;或完成自【zì】治【zhì】区生态【tài】环境相【xiàng】关重【chóng】点科【kē】技项目2项以【yǐ】上;或完成盟市级【jí】生态【tài】环【huán】境相关科技项目4项以上【shàng】,取得明显的【de】经【jīng】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【hé】生态环境效益。

2.自【zì】治区(省、部)级【jí】科【kē】技成【chéng】果奖【jiǎng】三等奖以【yǐ】上获奖【jiǎng】项目【mù】的主要完【wán】成人(额定人员【yuán】);或【huò】盟【méng】市(厅、局)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奖【jiǎng】项目的主要完【wán】成人(额定【dìng】人员【yuán】);或盟市(厅、局)级科技【jì】成果奖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。

3.主【zhǔ】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研制开发的【de】本专业领域的新【xīn】产品、新【xīn】材【cái】料【liào】、新设【shè】备、新【xīn】工艺等已投入应用,可比性技术经【jīng】济【jì】指标处于国内【nèi】较【jiào】高水平。

4.作为【wéi】主要发明人,获得本专业领【lǐng】域的发明【míng】专利【lì】1项(排名【míng】前【qián】3)以上,或主持研发本专业领域【yù】的实用新【xīn】型【xíng】发明专【zhuān】利3项以上(第【dì】一发明人),具有显著的环境、经济【jì】和社会效益【yì】。

5.主持或作为【wéi】主要负责【zé】人完成大中型【xíng】企【qǐ】业的生态环境工程设计3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其环【huán】境技【jì】术指标、经济技术指【zhǐ】标处于【yú】国内领先水平,并经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。

6.主持或参与完成【chéng】国【guó】家级生态环【huán】境【jìng】行【háng】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标准、规程(规范)、规划1项以上,或【huò】自治区(省、部)级生【shēng】态环境行业技术标准、规程、规划其中【zhōng】2项以上,并【bìng】正式公布实施。

7.参【cān】加国家【jiā】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【zhī】的技术比武【wǔ】、技能大赛并获【huò】个人奖,或【huò】自【zì】治区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【wǔ】、技【jì】能大赛并获得个人二等【děng】奖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或盟市相关主管部【bù】门联合组织【zhī】的技【jì】术比【bǐ】武、技能大赛并获得个人一【yī】等奖。

8.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【chéng】生态环境【jìng】相关技术报告5项以上,其结论被【bèi】同级及【jí】以上有关主【zhǔ】管【guǎn】部门鉴定【dìng】或采纳。

9.作为第一【yī】作者,公开出版本【běn】专业或【huò】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专业有【yǒu】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【zhe】(5万字以上【shàng】,译【yì】著8万【wàn】字以上)1部以上或以【yǐ】第【dì】一作者在自治区(省、部)级以【yǐ】上公【gōng】开出【chū】版发行的学(技)术专业【yè】刊物上发表【biǎo】专业论文2篇以上;非【fēi】公经济组织、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者【zhě】,发表专【zhuān】业论文【wén】1篇以上。

第十四条工程师

(一)专业理论水平

熟练掌握并能够灵【líng】活运用本专业基【jī】础理【lǐ】论知【zhī】识和专业技术知识,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【biāo】准和规程,了解本专业【yè】新技术、新工【gōng】艺、新设备、新材【cái】料的现状【zhuàng】和发展趋【qū】势,取得【dé】有实用价值【zhí】的技【jì】术成果【guǒ】。

(二)工作能力

1.从【cóng】事技术工【gōng】作,业绩较为突出,能够参【cān】与完成所从事领域【yù】重【chóng】点【diǎn】科【kē】学研究、技【jì】术方【fāng】法【fǎ】研发【fā】与应用、工程设计等【děng】方面的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。具有独立承担较【jiào】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,能解决本专业【yè】范围内较复【fù】杂的工程问【wèn】题。具有一【yī】定的技术研究能力,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【huò】技术报告【gào】。

(1)生态环境科学研究

熟悉【xī】所从事【shì】生态【tài】环境科学研究领域国内外发展的前沿动【dòng】态,有一定的科研【yán】水平和科学实践能力,能够完【wán】成本级以上生态环境科学【xué】研究课题【tí】、重点【diǎn】专项工作【zuò】的全部或关【guān】键部分内容的编制。具有本专【zhuān】业领域一定的【de】业【yè】务【wù】创新能【néng】力【lì】,能够在工作中【zhōng】发现【xiàn】问【wèn】题、研究问题和【hé】解决问题。

(2)生态环境监测

熟悉【xī】生态环境【jìng】监测的理论方【fāng】法,具备生态【tài】环境监测【cè】新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、新仪器、新标准、新方法的【de】应用能【néng】力【lì】;或能够承【chéng】担有一定技术难度的【de】生态环境和污染源监测工作。具有解决环【huán】境监测领域一般性技术难【nán】题的【de】能力。

(3)生态环境工程

熟【shú】悉所从【cóng】事生态环境工程领域的理论知【zhī】识和技术方【fāng】法,能够参【cān】与完成环境工程技术设备的研发【fā】与转化应用【yòng】、工艺【yì】设备改进,大中【zhōng】型生态环境工程【chéng】项目设计【jì】、工程施工、设备调【diào】试【shì】、运营管理的能力,或参与完成【chéng】大中型企业【yè】生态环境治【zhì】理工程项目的设【shè】计工【gōng】作。具有本专业领【lǐng】域一定的业务创新能力【lì】,能够在工【gōng】作中发现问【wèn】题、研究问题【tí】和解决【jué】问【wèn】题。

(4)生态环境技术服务

熟【shú】悉所【suǒ】从事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服务领域的专业理论和技术【shù】方法,具有对本专业行业标【biāo】准、技术规范【fàn】的理解和执【zhí】行能力,具备完成相关主管部【bù】门或企业【yè】委托【tuō】的技术服务能力【lì】。具有在本专业【yè】领【lǐng】域研究问题、解【jiě】决问题【tí】和技术创新【xīn】的能力。

2.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工作。

(三)工作业绩与成果

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:

1.参与完成自治区(省、部)级【jí】及以上【shàng】生态环境相关重点科技【jì】项目1项以【yǐ】上,或参与完成盟市级生【shēng】态环境【jìng】相关科【kē】技项目2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,取得【dé】较明【míng】显的【de】经济【jì】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。

2.获得盟市(厅、局)级及以上科技成果等奖项(额定人员)。

3.参【cān】与研制开发的本专业领域的新【xīn】产品【pǐn】、新【xīn】材料、新设备【bèi】、新工艺等已【yǐ】投入应用【yòng】,可比性技术经济【jì】指标处【chù】于国内较高水平。

4.获得【dé】本专业领域【yù】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,或主【zhǔ】持研发本专业【yè】领域【yù】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1项以上(第【dì】一发明人)。

5.参与完成大中型企业的生【shēng】态环境【jìng】工程设计2项以上,其环境技术指标、经济技术指标处【chù】于国内【nèi】领先水【shuǐ】平,并经相关【guān】部门鉴【jiàn】定或【huò】验收【shōu】。

6.参与【yǔ】完成【chéng】自【zì】治区级及【jí】以上生态环境行业技术标准、规程、规【guī】划其中1项以【yǐ】上,并正式公布实【shí】施。

7.参加【jiā】自治区相【xiàng】关主【zhǔ】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、技能大赛并获得【dé】个【gè】人【rén】奖,或盟【méng】市【shì】相【xiàng】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【shù】比武【wǔ】、技能大赛并获【huò】得个人二等奖以上。

8.参与完成【chéng】生态环境相关技【jì】术报告3项以上【shàng】,其结【jié】论被同级及以上有关【guān】主管部门【mén】鉴【jiàn】定或【huò】采纳。

第十五条助理工程师

掌握【wò】本专【zhuān】业基础【chǔ】理【lǐ】论知【zhī】识和技术知【zhī】识,具有独立完成本单位【wèi】技【jì】术创新【xīn】、技术改造、工程项目中一般技术【shù】性工作的能力,认【rèn】真完成单位分配的技【jì】术工作,并取得【dé】一【yī】定工作业绩,具【jù】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。

第十六条技术员

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【hé】专业【yè】技【jì】术知识,具有完成【chéng】一【yī】般技术辅助性工作【zuò】的实际能【néng】力。

第四章附则

第十七条【tiáo】本评审条件中涉【shè】及的工【gōng】作能力、工作业绩、科研成果、论文【wén】著作等均应与【yǔ】生态环境工程专业相关,且【qiě】为任现【xiàn】职以来取得(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业绩成果和获得奖项均应为等级内额【é】定【dìng】人员),并需【xū】提供相【xiàng】应【yīng】佐【zuǒ】证【zhèng】材【cái】料。

第十八条本评审条件中有关词(语)或概念的特定解释:

(一)“主持”是指科研课题、工程项目或标准的第一完成者。

(二)“以上”、“以下”均含本级或本数。

(三)“年”均为周年。

(四【sì】)专著译著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,公开【kāi】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【zhe】。专业刊物是【shì】指取【qǔ】得ISSN(国际【jì】标准刊号【hào】)或CN(国【guó】内统一刊号)刊号的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学【xué】术技术期刊。

第【dì】十【shí】九条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【gé】的,应具备相应职【zhí】业资格。生态环【huán】境工程【chéng】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才按国家规定【dìng】取【qǔ】得的注册环保【bǎo】工程师、环境影响评价【jià】工程【chéng】师【shī】职业资格,可对应相应【yīng】层级的职称,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【tiáo】件。

第二【èr】十条申报人员存在伪造【zào】、变造证件、证明等申报材料情【qíng】形的【de】,或有其他弄虚作假【jiǎ】、营【yíng】私【sī】舞弊【bì】行为的,取消其评审资格,对已通过评审的人员,取消【xiāo】其【qí】职称【chēng】,由发证机【jī】关收回【huí】其【qí】职称证书,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。

第二十一条申报人【rén】员除符合本【běn】评审【shěn】条件所【suǒ】明确的要求外,还须符合申报评【píng】审年度自治区职称工作安【ān】排【pái】的有关【guān】规定,对本评审【shěn】条件【jiàn】相关条款在申报【bào】评审【shěn】年【nián】度自治区职称工作安排中另有规定【dìng】的,从其规【guī】定【dìng】。

第二十二条本评审条件中所涉及到的业绩【jì】成果被【bèi】“有关主管【guǎn】部门鉴定、验收、采纳”等条款,均以申报【bào】人【rén】员提供的【de】有关【guān】主管部门【mén】下发的认证文【wén】件或【huò】证书【shū】为依据。

第二十三条本【běn】评审条件中“大中【zhōng】型企业”划分【fèn】标准【zhǔn】,执行【háng】国家统计局【jú】《统计上大【dà】中小微【wēi】型企【qǐ】业划分办法(2017)》(国统字〔2017〕213号)。

第二【èr】十四条本评审条件由内【nèi】蒙【méng】古自治区人力资【zī】源和社会保障厅【tīng】、内蒙古【gǔ】自【zì】治区生态【tài】环境厅按照各自职责负【fù】责解释。

第二十五条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

《内蒙古自治区【qū】环境保护工程高(中)级专【zhuān】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【jiàn】(试【shì】行【háng】)》(内【nèi】人社发〔2015〕107号)同【tóng】时废止。

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【píng】论【lùn】:熊【xióng】老师【shī】,今【jīn】年的职【zhí】称可以报名了吗?我们单位人【rén】比较多,刚通知要职【zhí】称,涉及到来年的招标和投【tóu】标,高级【jí】中级都需要,能【néng】办理吗还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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