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称评审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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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

一、基本条件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【zhēn】、政策【cè】,热爱祖国【guó】,遵【zūn】守【shǒu】《中华人【rén】民共和国【guó】会计【jì】法》和国家【jiā】统一的会计【jì】制【zhì】度等法律法规,具有良【liáng】好【hǎo】的法律意识和【hé】执行政策的能力【lì】与【yǔ】水平。(二 ………

职称证

天津职称

一、基本条件

(一)拥【yōng】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【zhèng】策,热爱祖国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【huì】计法【fǎ】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【dù】等【děng】法律法【fǎ】规,具有良好【hǎo】的法律意识和执行政策【cè】的能力与【yǔ】水【shuǐ】平。

(二)热爱会计工作,具备【bèi】良【liáng】好的职【zhí】业道德,无严重【chóng】违反财经【jīng】纪律的行为【wéi】。

(三)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
(四)按照国家及【jí】本市规定参加继续教【jiāo】育,并完成相应的学时、学分要求。任【rèn】现职期间,年【nián】度考核或绩【jì】效考核【hé】为称【chēng】职(合【hé】格)以上等次的年限不【bú】少于【yú】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。

二、助理会计师资格条件

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学历、资历要求

凡从事会【huì】计工作【zuò】、具备国【guó】家教【jiāo】育部门认【rèn】可【kě】的高中毕业(含高【gāo】中、中【zhōng】专、职【zhí】高、技校)以上学历的【de】,均可报名参加【jiā】初级会【huì】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
(二)专业能力、业绩成果要求

1.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
2.能正确理解并执行财经政策、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。

3.能独立处理某个方面或某个岗位的会计工作。

三、会计师资格条件

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学历、资历要求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
1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。

2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。

3.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。

4.具备硕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。

5.具备博士学位。

(二)专业能力、业绩成果要求

1.系统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
2.掌握并能正确执行财经政策、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。

3.具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,能独立负责某领域会计工作。

四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

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学历、资历要求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
1.具备大学【xué】专科学历,取得会计【jì】师职称后【hòu】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【zuò】满10年【nián】。

2.具备硕士学位,或【huò】第二学士【shì】学位或研究生班【bān】毕【bì】业【yè】,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【xué】士学位,取得会【huì】计师职称【chēng】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工作满5年。

3.具备博士学位,取得【dé】会计【jì】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【xiàng】关工作【zuò】满2年【nián】。

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【tā】情形,也可【kě】报名参加高级会计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资【zī】格考【kǎo】试。

(二)专业能力要求

系统掌握【wò】和应【yīng】用经济【jì】与管【guǎn】理理论、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,具有较高的政策【cè】水平和丰富【fù】的【de】会计工作【zuò】经验【yàn】,能独立负【fù】责某领域或【huò】本单位财务【wù】会计管理工作【zuò】。任现【xiàn】职期间,还具【jù】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担任本单位财务会计核心业务骨干。

2.主持(或指导)地市级以上地区(行业、企事【shì】业系统)的财会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工作【zuò】。

3.主持(或参与)本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的【de】经营决【jué】策和内部管理改革工作【zuò】,发挥了比【bǐ】较重要的作用。

4.担任企事业单位财务会【huì】计专业服务项目负责人,或者政【zhèng】府(行业主管部门【mén】)委【wěi】托的专项审计或检查项【xiàng】目的负责【zé】人或主审(主【zhǔ】管【guǎn】)人员【yuán】。

5.主【zhǔ】持(或参与)制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内【nèi】部【bù】财务、会计【jì】制度或办【bàn】法【fǎ】;或者主持【chí】制定【dìng】小型企事业单位内部【bù】财务、会计制度与【yǔ】办法。

6.参与地市级以上地区(行业、企事【shì】业系统)执行【háng】的【de】财【cái】务、会计制【zhì】度或【huò】法规、办法的制定与【yǔ】编写工作。

(三)业绩成果要求

取得会计师资格后,应具备下列3项及以上条件:

1.作为负【fù】责【zé】人主管的财务【wù】会计【jì】工作【zuò】,或主持【chí】(或指导【dǎo】)地市级以上地【dì】区(行业、企事业系统)的财会管理工作,取得显【xiǎn】著成【chéng】绩。

2.主持(或参与)单位经营决【jué】策与【yǔ】内部管理工作,提【tí】出解决单位经营管【guǎn】理中疑难问题和关【guān】键性问题的【de】建议;或主【zhǔ】持(或参与)企业上市、并【bìng】购重组、资本运【yùn】作、重大【dà】投融资等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决策分析等【děng】工作,发挥重【chóng】要【yào】作【zuò】用,显著提高单位管理水【shuǐ】平【píng】,取得【dé】良【liáng】好经济效益。

3.主持【chí】(或参与)承担【dān】大【dà】中型企事业单位年度审计【jì】、资产评估、财务与管理咨询【xún】、绩效评价【jià】、信贷分析【xī】、证券分析、资产管理【lǐ】等项目【mù】,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,业【yè】内认同。

4.主【zhǔ】持(或【huò】参与【yǔ】)单位内【nèi】部财务管【guǎn】理制度、内部控制、预算管理、资金管控等【děng】体系和方【fāng】法与技术等建设工作,成效显著。

5.在参【cān】与制定【dìng】与编写【xiě】地市级以【yǐ】上地【dì】区(行业、企【qǐ】事业系统)执行的财【cái】务、会计制度或法规、办【bàn】法工作中发挥重要【yào】作用,所制定的制度或法规、办【bàn】法被【bèi】采纳,收到良好效果。

6.能体现申报人工【gōng】作业绩较为突【tū】出、有效提高单位【wèi】财务【wù】会计管理水【shuǐ】平或经济效益的其【qí】他情【qíng】形。

7.具备以下学术成果之一:

(1)主持(或参与)完【wán】成供【gòng】本单位或政府相【xiàng】关部门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【gào】、专业【yè】调【diào】研报告、分析报告、工作规划与【yǔ】发【fā】展报告、咨询报【bào】告【gào】等具创造性的成果2项(须能【néng】够代表本【běn】人【rén】会计实务工作实【shí】践,每项不【bú】少于【yú】3000字)。

(2)主【zhǔ】编(著)或【huò】参编(著)公开出版【bǎn】的会计或相关【guān】专业的专著、教材、案例集等【děng】1部以【yǐ】上(单部著作个人承担2万字及以上)。

(3)独【dú】立或第一作【zuò】者身份【fèn】在【zài】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【biǎo】会计相关【guān】专业论【lùn】文2篇(每篇【piān】不少于3000字),或在核【hé】心【xīn】期【qī】刊上发表会计相关【guān】专业论文1篇(每篇不少于【yú】2000字)。

(4)独【dú】立(或参与)撰写的会计相【xiàng】关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2项(单篇【piān】文章个人承担【dān】3000字及以上),并被省【shěng】部【bù】级以【yǐ】上专【zhuān】业学会(协会)相【xiàng】关会议纳入会刊(会议论【lùn】文集)。

(5)主【zhǔ】持(或参【cān】与)完成【chéng】省部级以上会计【jì】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专业研究【jiū】课题(案例)1项;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、省部级以【yǐ】上专业学会(协会)会计相关专业【yè】研【yán】究课题2项(单篇文【wén】章个【gè】人承【chéng】担【dān】3000字及以上)。

(6)结【jié】合本单位【wèi】会【huì】计工作【zuò】实际撰写工作报告、研究报告【gào】、可行性分析等2篇(每【měi】篇不少于5000字)。

(四)破格条件

不满足本条【tiáo】第【dì】(一)款学历、资历要求,但任现职以来【lái】具备【bèi】下【xià】列条件之一的,可【kě】破格申【shēn】报【bào】:

1.在经济社【shè】会各项【xiàng】事【shì】业发展中作出较大贡献、获【huò】得【dé】会计【jì】领域较大研究成果、解【jiě】决较【jiào】大会计【jì】疑难问题的。

2.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【jun1】企业或在新【xīn】经【jīng】济业态工作的会计【jì】人员【yuán】,工作业绩【jì】突出【chū】的。

3.在【zài】艰苦边远贫困地【dì】区工作【zuò】3年以上的。同时,学术成果可在要求基【jī】础上减少1篇【piān】。

4.满足【zú】本【běn】条第(三)款业绩【jì】成果要求【qiú】的4项以上,并经2名正高级会计师(或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专业教授)推荐及业务【wù】主管部【bù】门同意【yì】。

五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

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学历、资历要求

学历、资历应具有大学本科【kē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取得高级会计【jì】师【shī】职称后,从【cóng】事与【yǔ】高级【jí】会【huì】计师职责相关工【gōng】作满【mǎn】5年【nián】。

(二)专业能力要求

政策水平高,工作【zuò】经验丰富,具有主持所【suǒ】在单位生【shēng】产经营决策,或者从事并购重组、资本运作、重大投融资项目、资产管理、审计与咨询服务等工【gōng】作的经历;能够系统掌握【wò】和【hé】应用经济与管理【lǐ】理【lǐ】论【lùn】、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,把握【wò】工作规【guī】律;科研能力【lì】强,取得重大【dà】会计相关理论研究【jiū】成【chéng】果,或其他【tā】创造性会计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研究【jiū】成果,推【tuī】动会计行业【yè】发展。

(三)业绩成果要求

在规模以上单位任现职期间,同时具备下列3项以上条件:

1.组【zǔ】织、指导地市级以上地区(行业、系统、部门【mén】)、大【dà】型企事【shì】业【yè】单位【wèi】或相当规模的其【qí】他经济【jì】组织开展财务会【huì】计管理工【gōng】作3年以上,在规【guī】范管理、参与决策、加【jiā】强内【nèi】控、化解风险、增收节【jiē】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得到【dào】省【shěng】部级以上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【bù】门或【huò】财政部门认可。

2.工作业绩突出,主【zhǔ】持完成财务会【huì】计相关【guān】领域【yù】重大项目【mù】,承担单位财【cái】务管理组织与制度体系、内部【bù】控制体【tǐ】系【xì】、预算体系、资金管控体系、绩【jì】效评【píng】价体系、资产管理体系等的建立【lì】或优化工作,或主持【chí】并购重组【zǔ】、资本运作、重【chóng】大投【tóu】融【róng】资决策分析【xī】等工作,解决单位财务会计【jì】管【guǎn】理或核心业务及经【jīng】营管理【lǐ】中【zhōng】重大【dà】疑难问题和关键性业务【wù】问题,提高单位管理【lǐ】效率【lǜ】或提升经济【jì】、社会效益,对其他单位【wèi】具【jù】有重要借鉴价值。

3.主持地市级以上地区【qū】(行业、系统、部门)大型企事【shì】业单【dān】位财务管理改革,推行现代财务管理方【fāng】法,形成改革成【chéng】果报【bào】告,或制定财务【wù】、会【huì】计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专业的法【fǎ】规及政策性文件,推广后取【qǔ】得明显成效,得到省【shěng】部级以上【shàng】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或财政【zhèng】部门认可【kě】。

4.在财务会计领域工作中有重大【dà】突【tū】破性【xìng】创新【xīn】,付诸实施并取【qǔ】得良好效果,在解决【jué】重大疑难问【wèn】题方面发【fā】挥【huī】关【guān】键作用【yòng】,得到省部级以上【shàng】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。

5.在组织、领【lǐng】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重大【dà】审计【jì】、财务【wù】与管理【lǐ】咨询服【fú】务等业务【wù】活【huó】动中,结合【hé】行业及业务【wù】特点【diǎn】,工作创新【xīn】,技术精湛,取得行业公认的【de】显著业绩;或负【fù】责【zé】2家以上上【shàng】市公司或5家以上大【dà】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【shěn】计工作,遵循执业准则规【guī】范执【zhí】业,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的公信力。

6.在省部【bù】级以上立项的重大【dà】经济建设项【xiàng】目中,承【chéng】担经【jīng】济论证、财【cái】务【wù】管理、财务【wù】监【jiān】督检查等工作并作【zuò】出重大贡献,成绩突出,得到省部级以【yǐ】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【zhèng】部门表彰。

7.具备以下学术成果之一:

(1)主持完成的【de】重大会计专【zhuān】业课题或研究成果转化工作,在全【quán】国或全【quán】市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,取得较显【xiǎn】著的【de】社会效益和经【jīng】济效益【yì】,获【huò】得省部级以上会【huì】计相关【guān】专【zhuān】业的研究成果【guǒ】奖。

(2)主【zhǔ】持【chí】完成省【shěng】部级以上立项的会计相关【guān】专业【yè】科研课题1篇(不少【shǎo】于1万字)。

(3)独立或第【dì】一作者身份公开【kāi】出版会计相【xiàng】关专业领域的原创性著作1部,或【huò】独立【lì】编写(或主编【biān】)公开出版会计相关【guān】专业【yè】领【lǐng】域教材、案例集等1册(单部【bù】著作个人承担5万【wàn】字及【jí】以上)。

(4)独【dú】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(国际【jì】标【biāo】准刊号ISSN和【hé】国内统一刊号【hào】CN)上发表有【yǒu】较【jiào】高水平的【de】会计【jì】相关专业论【lùn】文2篇(不少【shǎo】于3000字);或在核心【xīn】期刊上发表会计相关【guān】专【zhuān】业论文1篇。

(5)主持完成入选省部级以上会计类案例库(不少于1万字)。

(6)近【jìn】3年,结【jié】合本单【dān】位会【huì】计工作实【shí】际撰写的论【lùn】文或会计类专题研究报告、专业调研报【bào】告、行【háng】业标准【zhǔn】与制度设计文【wén】件【jiàn】、项目【mù】设【shè】计方案、成果转化报告【gào】、工作规划与发展报告、咨询报告、财【cái】务可行性报告等具有【yǒu】创造【zào】性的成果【guǒ】2项(须能够代表本人会计【jì】实务工作实践,每项【xiàng】不少于5000字【zì】)。

(四)破格条件

不满足本条第(一)款学【xué】历、资历【lì】要求或在规模以【yǐ】上单位【wèi】任职要求,但【dàn】取得【dé】高级会计【jì】师职称以来,业【yè】绩突出,具【jù】备下列条件之一的【de】,可破格申【shēn】报:

1.被财政部聘为会计专业委员会或会计咨询专家。

2.主持省部级【jí】以【yǐ】上立项的会【huì】计学科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专业重点科研课题研究,并【bìng】经财政部【bù】或其他省部级业务【wù】主管【guǎn】部门组织的同【tóng】行专家鉴定通过,认为具【jù】有重要【yào】价值。

3.主持编写财务会计类案例并入选财政部案例库。

4.省级高端(领军)会计人【rén】才培【péi】养工程【chéng】毕【bì】业【yè】学员在评审时优先考虑。

5.满足【zú】本条第(三)款业绩成果要求的4项以上,并【bìng】经3名【míng】正高级会计师(或相【xiàng】关专业教【jiāo】授)推荐及【jí】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【mén】同意【yì】。

全国高【gāo】端【duān】(领【lǐng】军)会计人才培养工程【chéng】的【de】毕业【yè】学员,毕业后在本市从【cóng】事会计工作【zuò】满1年,并满足上述第(一)项条件的,按程序【xù】由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年度【dù】职称评审时,认【rèn】定为正高【gāo】级会计师【shī】职称,无【wú】需进行面试答【dá】辩。

六、相关说明

(一)会计相关专业,是指会计、财务管理、审计等专业。

(二)会计实务工作(含相关专业实务工作),指主【zhǔ】要或大量【liàng】运用会计【jì】或【huò】财务管理知识【shí】的各项专业【yè】实务工【gōng】作,包【bāo】括但不限于财务【wù】会计、管理会【huì】计、财【cái】务【wù】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、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、绩效评【píng】价、社会审计、财【cái】务与管理【lǐ】咨询、重大【dà】资产重【chóng】组、资产管【guǎn】理等工【gōng】作。

(三)参与,是指项【xiàng】目(论著、报告)的主要参【cān】与者或核心成员,在项目【mù】成员(作者【zhě】)中排前【qián】三【sān】名。

(四)主持或项目负责人,即主持该项目的人,位列项目成员第一。

(五【wǔ】)论文,是指【zhǐ】本【běn】专业【yè】研究性【xìng】学术文章。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、介绍【shào】、报道【dào】的文【wén】章【zhāng】,不能视为论【lùn】文。所有的清样稿、论【lùn】文录用通知不能【néng】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。

(六)公开出版,是【shì】指有【yǒu】国内标【biāo】准书号(ISBN号),或国内【nèi】统一【yī】刊号(CN号,类别代码F)或国际统【tǒng】一刊号(ISSN号)的【de】出版【bǎn】物。

(七)核心期刊,包【bāo】括北京大学图书馆“中文核心期刊”、南【nán】京大学“中【zhōng】文社【shè】会科【kē】学引【yǐn】文【wén】索引(CSSCI)来源期刊”、中国社【shè】会科学院【yuàn】文献信【xìn】息中【zhōng】心“中国人【rén】文社会【huì】科学核心期刊”。评审时应验证论文发表时该期刊是否为核心期刊。

(八)省部【bù】级以上【shàng】的会计相关专业研【yán】究课题【tí】,包括国家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及【jí】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【xiàng】目、财政部及省级财政部【bù】门重大会计研究【jiū】课题招标项目、全国【guó】及省级【jí】各行【háng】业【yè】主管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立项的研究【jiū】项目等。

(九)重大【dà】疑难问题【tí】,指会计实务工作中出现【xiàn】的不确定性较大、常规【guī】方法不能解决【jué】的、具【jù】有【yǒu】重大影响【xiǎng】的复杂业务问题。

(十)关键性业务问【wèn】题,指影响会计实务工作整体、最【zuì】紧要【yào】的部【bù】分或重要转折点的主要【yào】业务问题,对【duì】业务的完【wán】成和【hé】推进起【qǐ】决定性【xìng】作【zuò】用。

(十一)经【jīng】济效益,指通过利用某项(某些)会【huì】计实务工作产生的、可【kě】以用经济统计指【zhǐ】标计算【suàn】和表现的效益【yì】。按【àn】人均【jun1】上缴利税【shuì】计算,不含潜在【zài】效益。

(十二【èr】)社会效益,指通过利用某项【xiàng】(某【mǒu】些【xiē】)会计实务工作产生的、经【jīng】过【guò】有关主管部门【mén】认可的改善环境、劳动、生活【huó】条件【jiàn】、节能、降耗、增强国力【lì】等的效益,以及有利【lì】于贯彻党和国【guó】家方针【zhēn】政策,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和【hé】社【shè】会发展的效益。

(十【shí】三)省部级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高端(领军)会计人才工程,是指由财政部、中央各部委、省级【jí】财【cái】政部门或注【zhù】册会【huì】计师协【xié】会举办的高端(领军)会计人才培【péi】养【yǎng】工【gōng】程项目。

(十四)凡冠有“以上”的,均含本级或本数量。

(十五)规模以上单位,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:

1.企业申报人员所【suǒ】在【zài】单位应为大型企业(具【jù】体标【biāo】准参考国家统计局的划分【fèn】办法;大型企业为【wéi】采用【yòng】财【cái】务集中【zhōng】管理模【mó】式而专设的财务管理【lǐ】公司等机构视同大型企业)。

2.事业【yè】单【dān】位申报人员所【suǒ】在单位【wèi】应为三级医院、本【běn】科高等院校及其【qí】他相当规模(资产总额4亿元以上,年收【shōu】入2亿元以【yǐ】上)的事业【yè】单位【wèi】。

3.会【huì】计师事务所申报人【rén】员所【suǒ】在【zài】单位规模应连续3年满足年收【shōu】入3000万元以上、执【zhí】业注册【cè】会计师50人以上【shàng】的条件。

来自天津【jīn】市客户的【de】评论:请问熊【xióng】老【lǎo】师,按照目前的情况来【lái】说【shuō】,我们这种普通单位上班的【de】,是不是【shì】没【méi】有论文和专【zhuān】利基本就没戏了呢【ne】?感觉去年申报的时【shí】候,尤其是专利,没有【yǒu】专利的基本都淘【táo】汰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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