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辩通知
兹定于【yú】9-21-24日召开【kāi】河北省经济、机电工程、煤炭工程、冶金工程、化工工程、轻工【gōng】工程、建材工【gōng】程、纺织【zhī】工【gōng】程、工艺美【měi】术专【zhuān】业职称评审会,请通知你单位以下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,按要求准时参加答辩。
答辩地点:石家庄金圆大厦
地 址: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
乘车路线:火车站乘地铁3号线新百广场站北行300米。
电 话:
省国资委职改办
9-21
特别提【tí】示:有【yǒu】QQ号的【de】线【xiàn】上答辩,其他线下,无故不【bú】加QQ号的视为放弃。